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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国酒商标5次被否今朝通过
2012-07-30 10:32:35   来源:新华网   评论:0 点击:

        茅台国酒商标5次被否今朝通过 欲独占称号引业内不满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把国酒商标注册给茅台,对其他企业来说不公平,因此,国酒茅台商标的注册可能会因为其他企业的反对而导致流产
  
  走在大街上,看到标有“国酒茅台”招牌的店,大家都知道这是茅台的专卖店或者加盟店。而殊不知“国酒茅台”这个身份一直未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如今,国家商标局在多次否定“国酒茅台”申请后终于在7月20日对外公示,贵州茅台的“国酒茅台”商标一审通过,正式处于公示期。
  
  此消息的公布令市场一片哗然,特别是一些酒行业人士公开表示,“国酒”被茅台所用对其他酒类公司不公平,也违背了商标注册法。
  
  “茅台以‘国酒茅台’作为商标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就已经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的规定,即‘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国酒’不能被任何单位注册为商标。”一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9次申请5次被否
  
  终通过进入公示期
  
  根据资料显示,贵州茅台自2001年至2010年,贵州茅台曾有过9次“国酒茅台”的商标注册申请,最近的注册申请时间显示为2010年6月9日,而最早的则要追溯到2001年9月13日,而“国酒茅台”注册申请共有5次被驳回,被驳回的理由,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主要来自于法律上的约束,从法律上讲,“国酒”这一提法也涉嫌利用国家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是《广告法》明文禁止的。
  
  然而,茅台申请“国”字商标在经过5次被否后依然不放弃,不知道是被茅台的执着而感动还是另有她因,最终的结果是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一审被通过。
  
  对此,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国酒一般理解为国家的酒,如国酒茅台、国酒五粮液、国酒汾酒,而当国酒被注册用在一家企业身上时,这个通用词就被赋予了显著性,其代表了一个国家的酒,这对其他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
  
  邱宝昌表示,如果给了茅台使用,那么一些烟、茶企业是否都可以申请国烟、国茶?当然这样做是违反我国的商标法的,我国商标法规定,类似于通用性的名词是不能用来注册商标的。同样,国酒也不能用来注册商标,如果,国酒被注册后,“国酒”成为驰名商标的话,其名称就有跨类别性,其他人将无法使用。
  
  “国酒茅台”之谓
  
  是否违法?
  
  虽然贵州茅台“国酒茅台”商标在没有注册前就已经使用,比如专卖店牌子上标有“国酒茅台”,另外,刚刚开业的31家自营店均以“国酒茅台”注册公司,比如北京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国酒茅台有限公司等。
  
  也就是说,在茅台没有获得“国酒”身份时就已经使用国酒茅台自称。另外,曾有消费者也提出茅台涉嫌虚假宣传,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对此,白酒专家铁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茅台把国酒茅台用在注册公司方面是可以的,但是用在商标上是不可以的。
  
  另外,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茅台想用“国酒茅台”显示唯我独尊,这种做法是不公平竞争的行为,因此,国酒茅台这种称谓是违法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酒”的含义很宽,也可以理解为是“洋酒”的相对称呼,国产的白酒都可以叫“国酒”,不仅茅台,二锅头、剑南春等都可以这么叫。它不应该被某一个酒厂独占。否则,对其他酒厂就不公平。
  
  事实上,对于“国”字商标的申请国家也有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07月28日出台的新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从规定中可以看到,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有一定的难度,虽然目前是处于公示期,但是这一结果被颠覆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铁犁表示,从商标局履行其公开、公正的一面对国酒茅台商标进行公示,而在批准同意方面的公正则有待商榷,因为,国内白酒中,杰出的酒企业很多,茅台只是杰出白酒企业中的代表之一,五粮液的销售量要超过茅台,而汾酒的历史文化比茅台更充分,如果把国酒的身份给了茅台,对其他企业来说则显得不公允,因此,国酒茅台商标能够通过有待观察,其通过的可能性有,但相对比较小。
  
  茅台“国酒”身份
  
  尚未到终局
  
  从茅台锲而不舍的申报国酒茅台商标到国内白酒企业间的“国酒”之争来看,“国酒”的身份对任何一家酒企业来说都具有诱惑力。山西汾酒曾在北京开发布会,证明汾酒是国宴用酒,并举证了不少当年的证据,这一度让自称是国酒的茅台陷入被动。
  
  另外,记者在对一些酒企业采访中得知,多数酒企业持有反对的态度,他们表示要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国酒”让茅台独享。
  
  酒行业专家郭五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酒之争将长期上演,这对各方都有好处,也是利益博弈和均衡的结果。
  
  而对于目前茅台的“国酒”商标进入公示阶段的解读,郭五林表示,反对声将持续存在,申报活动也仍将持续。茅台通过不断申请国酒商标,强化自身在消费者中的国酒印象。申请成功与否茅台都是赢家。其他企业提出异议,一是表明自身的存在和影响力,二是表明自身的态度突出自己的地位,三是表达一种无奈与愤怒,反对赢家通吃。
  
  因此,茅台注册国酒茅台的商标之路注定坎坷。
  
  郭五林表示,国酒茅台商标目前是公示期,这一结果完全可能更改。但茅台也一定会持续下去。等到其他企业都觉得无奈、无聊、无视的时侯,再批给茅台也行。
  
  “茅台注册‘国酒’商标对行业内企业是不公平的,任何人和企业在公示期都可以提出异议。”邱宝昌对记者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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