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宜本草闯关IPO遭质疑 两次虚假宣传遭处罚
2012-07-26 16:29:45 来源:千龙网 评论:0 点击:
6月27日,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相宜本草)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申报稿)。其招股书的内容显示,公司在一年多时间内,其产品两次因虚假宣传受工商处罚,存在正式员工改为派遣工、包装成本占比过高等问题。
两次虚假宣传遭处罚
合作网站再现虚假宣传语
招股书显示,2009年4月28日,上海市工商局卢湾分局向相宜制造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008年2月起相宜本草制造生产的“控油消痘洁面膏”、“竹炭净化洗颜泥”护肤品的外包装功效中对商品性能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使用了“预防暗疮生成”、“预防黑头、粉刺、暗疮滋生”用语),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被罚款3万元。
招股书中,公司称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纠正消除上述违法行为。6月29日,记者走访北京几家超市卖场,发现公司上述两款产品包装已无“预防黑头”等违规用语。
招股书中,公司称天猫、淘宝、京东商城、乐蜂网等国内知名购物网站均与公司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记者登录乐蜂网相宜本草旗舰店时,发现网页上对曾被曝光虚假宣传的“竹炭净化洗颜泥”功效表述仍有“预防黑头、粉刺、暗疮滋生”等违规用语,而同样的问题在天猫相宜本草旗舰店网页上也存在。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熊烈锁表示,公司因为虚假宣传受到处罚,公司有义务将虚假宣传内容通知合作伙伴,合作伙伴也应同时撤销虚假宣传内容。这里存在两种可能:公司就此事没有通知合作伙伴,那么公司要承担主要责任;公司通知了合作伙伴,但合作伙伴并未修改,公司应该去相关部门进行检举,如果未进行检举,而采取一种默许的态度,那么公司和合作伙伴都负有相关责任。无论哪种情况,被判定虚假宣传的内容再次出现,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为,公司都逃避不了应有责任。
“导入剂”虚假宣传被罚近18万
无独有偶,除了招股书提到的两款产品涉嫌虚假宣传外,早在2008年3月份,相宜本草也曾因产品虚假宣传被上海市工商部门依法处罚,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7.96万元。工商部门认为,其所生产的化妆品产品外包装上标注“运用现代生物科技、独有促透导入剂、加倍吸收安全有效”等字样,但在外包装作此标注的个别产品,实际上并未添加“导入剂”,公司无法提供外包装上部分产品功效表述的有效证明,工商部门认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由于处罚事实发生在2008年,未在报告期内,公司招股书侥幸躲过了陈述两年连续因虚假宣传被工商处罚的尴尬。
大同证券IPO投资顾问刘云峰表示,对于化妆品企业而言,信誉很重要,虚假宣传会一时刺激销售,但却会对公司长期声誉构成影响,对于产品的持续增长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
导入剂专利表述模糊
记者查询相宜本草的招股书发现,公司产品中仅有一项名为“天然透皮导入剂”的产品与导入剂有关。相宜本草强调“天然透皮导入剂”由公司自主研发,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记者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现,“天然透皮导入剂”专利的申请日期为2006年10月19日,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5月12日,专利的申请(专利权)人为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有限公司。从专利申请公告日期不难看出,上海工商部门2008年处罚的“导入剂虚假宣传”的理由为“公司无法提供外包装上部分产品功效表述的有效证明。”如果当时工商部门所说的导入剂指的是“天然透皮导入剂”,处罚当时,相宜本草的确未获得该专利的授权。
此外,产权局网站显示,“天然透皮导入剂”发明人为张彤和封帅。封帅是相宜本草的法人代表,在招股书中有详细的简历,但张彤是何人,招股书中却没有任何介绍。记者查询上海中医药大学网站发现,2009年12月,该校网站曾发布与相宜本草成立联合实验室的消息,其中提到的实验室3个项目负责人中,有一人名叫张彤。
根据《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各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以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委托书中有约定的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有。对于张彤与相宜本草的关系,该专利是否属委托专利、双方是否有约定等,招股书未明确说明,只是笼统地表示,发行人与上海中医药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展部分化妆品原材料、制备、工艺等方面的研发工作。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知识产权归属、费用承担等各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
众多正式工被改为派遣工
招股书显示,公司的劳动用工采用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相结合的方式。正式员工主要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行政管理、各级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为美容顾问,是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在大卖场、超市、个人护理店及专营店等现场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销售人员。2009年底、2010年底和2011年底在册的正式员工的总数分别为2429人、1340人和1015人。2010年及2011年公司在册正式员工的数量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将原有的部分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美容顾问全部转为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从招股书不难看出,公司正式员工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10年比2009年减少了45%,2011年比2010年减少了25%。
招股书显示,公司在职工薪酬及劳务费方面,2009-2011年的金额分别为6071万、1.14亿元和2.32亿元,占销售费用比为28.62%、27.29%和31.98%;2010年与2011年的增长率分别达到88.34%、102.69%。公司解释,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迅速,销售人员增长致使职工薪酬及劳务费增长较快。
中国反证券欺诈律师团成员关建梅律师认为,正式员工合同规定了固定期限,明确了公司和个人的权利义务。而劳务派遣合同,灵活性比较高,关系涉及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因此容易出现问题,包括同工不同酬现象。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旨在规范国内用工市场中的劳务派遣现象。
包装成本占生产成本超50%
公司招股书显示,化妆品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原料及包装材料制造行业。其中,原料主要包括水、甘油、乳化剂、稳定剂、油脂、功能性添加剂和香精等;包装材料包括纸包装、塑料包装、软包装膜袋和玻璃包装等。原料占化妆品生产成本的比例约为20%-40%,包装材料占化妆品生产成本的比例约为40%-60%。
而公司前几大供应商也证明了这个观点,在2011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4个和包装有关系,分别是上海竹本容器包装有限公司、上海群欣包装软管有限公司、上海井上新艺塑料有限公司、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而包装材料2009-2011年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比分别为54.43%、55.16%、55.57%。相宜本草的前几大供应商居然都是卖包装的,而且过去三年包装材料的成本居然占生产成本的一半以上。
刘云峰表示,公司的包装材料占生产成本比例基本上维持在50%以上,相对过高,而对产品本身的价值并没有提高。作为一家化妆品公司,产品本身的功效更重要,如果一味地在产品包装上下工夫,不利于企业将来健康发展。
所获专利八成多涉包装
作为一家化妆品企业,发明专利的多少直接决定着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然而,相宜本草招股书透露,公司目前共拥有70项专利,其中仅有9项属于发明专利(其中4项为发行人和上海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共同申请的专利),其余61项专利均属于包装盒、包装瓶、包装罐方面的外观设计专利,占总专利数的85%。
记者周旭
两次虚假宣传遭处罚
合作网站再现虚假宣传语
招股书显示,2009年4月28日,上海市工商局卢湾分局向相宜制造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008年2月起相宜本草制造生产的“控油消痘洁面膏”、“竹炭净化洗颜泥”护肤品的外包装功效中对商品性能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使用了“预防暗疮生成”、“预防黑头、粉刺、暗疮滋生”用语),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被罚款3万元。
招股书中,公司称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纠正消除上述违法行为。6月29日,记者走访北京几家超市卖场,发现公司上述两款产品包装已无“预防黑头”等违规用语。
招股书中,公司称天猫、淘宝、京东商城、乐蜂网等国内知名购物网站均与公司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记者登录乐蜂网相宜本草旗舰店时,发现网页上对曾被曝光虚假宣传的“竹炭净化洗颜泥”功效表述仍有“预防黑头、粉刺、暗疮滋生”等违规用语,而同样的问题在天猫相宜本草旗舰店网页上也存在。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熊烈锁表示,公司因为虚假宣传受到处罚,公司有义务将虚假宣传内容通知合作伙伴,合作伙伴也应同时撤销虚假宣传内容。这里存在两种可能:公司就此事没有通知合作伙伴,那么公司要承担主要责任;公司通知了合作伙伴,但合作伙伴并未修改,公司应该去相关部门进行检举,如果未进行检举,而采取一种默许的态度,那么公司和合作伙伴都负有相关责任。无论哪种情况,被判定虚假宣传的内容再次出现,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为,公司都逃避不了应有责任。
“导入剂”虚假宣传被罚近18万
无独有偶,除了招股书提到的两款产品涉嫌虚假宣传外,早在2008年3月份,相宜本草也曾因产品虚假宣传被上海市工商部门依法处罚,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7.96万元。工商部门认为,其所生产的化妆品产品外包装上标注“运用现代生物科技、独有促透导入剂、加倍吸收安全有效”等字样,但在外包装作此标注的个别产品,实际上并未添加“导入剂”,公司无法提供外包装上部分产品功效表述的有效证明,工商部门认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由于处罚事实发生在2008年,未在报告期内,公司招股书侥幸躲过了陈述两年连续因虚假宣传被工商处罚的尴尬。
大同证券IPO投资顾问刘云峰表示,对于化妆品企业而言,信誉很重要,虚假宣传会一时刺激销售,但却会对公司长期声誉构成影响,对于产品的持续增长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
导入剂专利表述模糊
记者查询相宜本草的招股书发现,公司产品中仅有一项名为“天然透皮导入剂”的产品与导入剂有关。相宜本草强调“天然透皮导入剂”由公司自主研发,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记者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现,“天然透皮导入剂”专利的申请日期为2006年10月19日,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5月12日,专利的申请(专利权)人为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有限公司。从专利申请公告日期不难看出,上海工商部门2008年处罚的“导入剂虚假宣传”的理由为“公司无法提供外包装上部分产品功效表述的有效证明。”如果当时工商部门所说的导入剂指的是“天然透皮导入剂”,处罚当时,相宜本草的确未获得该专利的授权。
此外,产权局网站显示,“天然透皮导入剂”发明人为张彤和封帅。封帅是相宜本草的法人代表,在招股书中有详细的简历,但张彤是何人,招股书中却没有任何介绍。记者查询上海中医药大学网站发现,2009年12月,该校网站曾发布与相宜本草成立联合实验室的消息,其中提到的实验室3个项目负责人中,有一人名叫张彤。
根据《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各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以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委托书中有约定的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有。对于张彤与相宜本草的关系,该专利是否属委托专利、双方是否有约定等,招股书未明确说明,只是笼统地表示,发行人与上海中医药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展部分化妆品原材料、制备、工艺等方面的研发工作。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知识产权归属、费用承担等各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
众多正式工被改为派遣工
招股书显示,公司的劳动用工采用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相结合的方式。正式员工主要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行政管理、各级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为美容顾问,是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在大卖场、超市、个人护理店及专营店等现场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销售人员。2009年底、2010年底和2011年底在册的正式员工的总数分别为2429人、1340人和1015人。2010年及2011年公司在册正式员工的数量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将原有的部分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美容顾问全部转为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从招股书不难看出,公司正式员工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10年比2009年减少了45%,2011年比2010年减少了25%。
招股书显示,公司在职工薪酬及劳务费方面,2009-2011年的金额分别为6071万、1.14亿元和2.32亿元,占销售费用比为28.62%、27.29%和31.98%;2010年与2011年的增长率分别达到88.34%、102.69%。公司解释,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迅速,销售人员增长致使职工薪酬及劳务费增长较快。
中国反证券欺诈律师团成员关建梅律师认为,正式员工合同规定了固定期限,明确了公司和个人的权利义务。而劳务派遣合同,灵活性比较高,关系涉及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因此容易出现问题,包括同工不同酬现象。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旨在规范国内用工市场中的劳务派遣现象。
包装成本占生产成本超50%
公司招股书显示,化妆品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原料及包装材料制造行业。其中,原料主要包括水、甘油、乳化剂、稳定剂、油脂、功能性添加剂和香精等;包装材料包括纸包装、塑料包装、软包装膜袋和玻璃包装等。原料占化妆品生产成本的比例约为20%-40%,包装材料占化妆品生产成本的比例约为40%-60%。
而公司前几大供应商也证明了这个观点,在2011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4个和包装有关系,分别是上海竹本容器包装有限公司、上海群欣包装软管有限公司、上海井上新艺塑料有限公司、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而包装材料2009-2011年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比分别为54.43%、55.16%、55.57%。相宜本草的前几大供应商居然都是卖包装的,而且过去三年包装材料的成本居然占生产成本的一半以上。
刘云峰表示,公司的包装材料占生产成本比例基本上维持在50%以上,相对过高,而对产品本身的价值并没有提高。作为一家化妆品公司,产品本身的功效更重要,如果一味地在产品包装上下工夫,不利于企业将来健康发展。
所获专利八成多涉包装
作为一家化妆品企业,发明专利的多少直接决定着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然而,相宜本草招股书透露,公司目前共拥有70项专利,其中仅有9项属于发明专利(其中4项为发行人和上海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共同申请的专利),其余61项专利均属于包装盒、包装瓶、包装罐方面的外观设计专利,占总专利数的85%。
记者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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