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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2013-08-02 09:34:20   来源:新浪财经   评论:0 点击:

  本报北京8月1日电(记者朱剑红)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分析上半年价格形势时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一方面综合采取措施,不断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实现了“稳”;另一方面不失时机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煤炭、铁路货运、水资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实现了“进”。
  
  今年以来,为保障重要商品供应,有关部门不断健全价格调控体系,完善价格调控方式。粮食最低收购价继续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分别比2012年提高9.8%、8.3%。出台了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平价商店、基本蔬菜品种政策性保险制度,研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教育、医疗、金融、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监管。今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涨幅比去年同期低0.9个百分点,为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物价环境。
  
  在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面,今年以来,有关部门推出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缩短调价周期、取消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完善调控程序,朝着市场化方向又迈出重要一步,有效遏制了市场投机行为,保障了国内市场供应。出台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对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现行14个省份的部分燃煤发电机组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实现电煤价格并轨,并取消价格临时干预,电煤价格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有序推进水价改革,加强和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管理,明确“十二五”末水资源费调整目标。稳步推进铁路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使价格形成机制朝着市场化方向迈出重要步伐,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环保,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将产生积极作用。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下半年价格工作将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不放松,管理好通胀预期,保障群众生活;二是坚持市场化导向的价格改革不动摇,以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为重点,着力理顺比价关系,建立健全阶梯价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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