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避无可避的八大质疑
2013-05-07 09:39:02 来源:新浪财经 评论:0 点击:
沉默拒绝采访了将近一个月,面对全国媒体和消费者的疑问,农夫山泉昨天终于在北京首次就“标准门”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坚称自己所执行的标准没有问题,生产的瓶装水质量也达到国家标准。此外,北京质监叫停农夫山泉桶装水的北京生产,但农夫山泉在发布会上却声称将在北京永久停产桶装水。
然而,遗憾的是,以农夫山泉董事长为首的高管在回答媒体提问时,仍然回避了诸多关键问题。京华时报[微博]将昨天现场农夫山泉未能回答的诸多质疑再次抛出,继续追问农夫山泉。
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地方标准在镉、砷等毒理指标上为何低于国家标准?
农夫山泉承认所执行标准低
农夫回答: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先是承认“浙江地方标准低于国标”,之后又称“浙江地方标准是先进的标准”,前后自相矛盾。钟睒睒回应称,国家食品安全法当中规定任何食品经营单位首先要符合的就是GB5749-2006,即使农夫山泉没有自己任何标准,这个标准也是强制性的,不需要标示出来,任何企业都必须自动执行,标了也要执行,不标也要执行。而对于为什么低于国标,钟睒睒说:“这个问题你最好问浙江省卫生厅。因为我不是政府管理部门,我是一个企业。”
京华解读:关于饮用水,我国的各项标准中,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是门槛最低的。专家指出企业生产瓶装水的标准最起码应该相当于或严于该标准,尤其是在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指标上。而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浙江“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关于有害物质的限量甚至宽松于自来水标准是事实,如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砷、硒含量需小于(或等于)0.01mg/L,而浙江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则为小于(或等于)0.05mg/L即可;而镉的限量,前者要求小于(或等于)0.005mg/L,后者为小于(或等于)0.01mg/L,要求放宽了一倍。众所周知,地方标准应该严于国家标准,作为该标准制定的唯一参与企业,农夫山泉是否有必要向公众解释清楚?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农夫山泉是否有必要行使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执行标准,而不是将皮球踢给别人?
农夫山泉为什么要执行砷、镉等毒理指标宽松于国家标准的浙江标准?
卫生与质量标准在打擦边球
农夫回答:GB19298是卫生标准,不是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分两大体系:一是卫生标准,主要管安全,由卫生部门管理;二是质量标准体系,由质监部门管理。这两条线是并行的,合二为一才是一个好标准。GB19298国家标准不是国家的质量标准,农夫山泉执行地标的理由是:目前只有国家级别的天然水卫生标准,没有国家级别的天然水质量标准,而浙江地标DB33/383是目前行政级别最高的天然水标准。
京华解读: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卫生和质量两个标准体系是配对的,但是所有配对的质量标准,都会在标准中明白地将所配对的卫生标准引用纳入,或做相同数值的规定。农夫山泉举例的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质量标准中,一定有类似“参照GB17324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的指标”的规定。这也是市场上一些瓶装水标注产品标准为“GB17323”,却不用同时标注“GB17324”的原因所在。
农夫山泉自称其执行的DB33/383为质量标准,但是消费者只要翻看一下该标准原文就会发现,其在标准中根本未将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作为其基础标准。另外记者也注意到,尽管有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的名称区别,但GB19298标准在一开头就明确表示,该标准规定了饮用水的指标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等;而浙江地标DB33/383在一开头也明确表示,该标准规定了饮用水的产品指标、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等。
“卫生标准也是质量标准。”另有水业专家告诉记者,农夫山泉在标签上明确标明“产品标准号DB33/383”,不管是卫生标准还是质量标准,指的都是产品标准,质监部门将依据该标准进行监督和执法。
国标既出,未及时修订的浙江地标为什么不废止?
农夫山泉坚决不放弃低标准
农夫回答:钟睒睒先是根本不承认有国标存在,他称天然饮用水的上位标准正在制定之中,国家天然水的质量标准,2008年5月启动,现在由饮料工业协会正采集意见、征求意见。另一位农夫山泉高管回应称,浙江卫生厅从来没有说过因为国标出了,所以DB33浙江地标要废止。
京华解读:国家卫生计生委曾明确发文表示,采用瓶、桶包装的饮用水目前按照食品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自来水标准)。同时,《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天然饮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既然农夫山泉在其包装上明确属于饮用天然水,因此就应该符合《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适用范围。国家卫生计生委也明确表示,目前的国家标准基本涵盖所有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应该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之后,即行废止。既然如此,农夫山泉为何迟迟放不下这个地方标准呢?
农夫山泉曾经使用过理论上最严格的企业标准,后来为何自己降低标准改用地标?
农夫山泉放弃企标疑云重重
农夫回答:农夫山泉一位高管昨天回应称,产品标准可以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及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之所以要标地方标准DB33/383,是因为其是公开透明的标准,在标示DB33/383的同时也符合国家标准。
京华解读:目前,我国的产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一级比一级严格。也就是说,企业标准应该是四级标准中最为严格的。我国的包装饮用水标准涉及国家、地方和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有4项,分别是《饮用天然矿泉水》、《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和《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目前市场上多数瓶装水执行国标或企标,而农夫山泉执行的却是在某些毒理指标上宽于国标的DB33/383浙江地方标准,别的饮用水企业都做到执行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农夫山泉为什么不可以?农夫山泉曾经使用过理论上最严格的企业标准,后来为何自己降低标准改用地标,农夫山泉未回答。
农夫山泉在各地的工厂都以浙江标准生产,是否合法?
农夫用浙标在异地生产不合规
京华解读:农夫山泉引用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从办法名称就可以看出,可以委托全国加工,无需备案指的是已备案的“企业标准”,而非“地方标准”。农夫山泉明显有偷换概念之嫌。另外,浙江省卫生厅此前也明确表示,原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我们认为,浙江省地方标准仅适用于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在浙江省范围内的生产行为”。
农夫回答:首先,浙江标准DB33/383是一个产品质量标准,从未有法规禁止跨地区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其次,根据2009年6月10日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第五条: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农夫山泉认为,上述《办法》明确了即使是使用范围更小的企业标准,只需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即可用于全国的委托加工。农夫山泉标示DB33/383进行全国委托加工生产,合理、合法。
如果农夫山泉认为自己合法,为何北京质监局因标准问题要求其暂时停产?今后是否更改产品标签标准?
质监叫停桶装水农夫却称“退出”
农夫回答:钟睒睒表示,农夫山泉将永久性关闭北京工厂,不会在北京再开工厂生产,因为不可能让一个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之下生产,员工们不能以正常的心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钟睒睒称,农夫山泉产品标签上注明的产品标准既不会改,也不会变。“这是我们的标签的权利”。
京华解读:北京质监局近日表示,因“标准”问题,农夫山泉位于怀柔的桶装水工厂已经在北京停产。据了解,农夫山泉桶装水水厂只是受委托生产。按照规定,水厂在质监部门有标准备案,但是所备案的标准是浙江标准,而不是本市饮用水公司所执行的国标。质监部门解释称,对于委托生产的公司,一般使用的都是委托公司的标准。但在农夫山泉“标准”问题被曝光后,质监部门介入调查,暂时禁止委托公司生产农夫山泉桶装水。目前,质监部门正就农夫山泉的标准问题进行研究,以出台处理办法。显然,北京质监部门要求农夫山泉暂时停产,该通知也是下发给农夫山泉工厂的。
此次农夫山泉公布了一份2008年的美国检测报告,其中显示,送检的样品水pH值为6.8(19℃),明显属于酸性水,这与农夫山泉宣称“天然的弱碱性水”是否矛盾?
农夫山泉未能澄清酸性水疑问
农夫回答:pH值是7.3±0.5,±0.5是表示检测误差,pH值在整个测试过程中,随着水温的变化、环境的变化等因素,确实会产生变化,这个检测误差是由仪器和环境等因素引起的,但是检测误差并不代表它的特性发生了改变。
京华解读:农夫山泉高管根本没有直接回答pH值为6.8到底是不是弱碱性水,而是找借口说pH值会因为环境而变化。事实上,农夫山泉标注的pH值7.3±0.5意味着该水的pH值介于6.8-7.8之间,横跨酸性与碱性。也就是说农夫山泉的水,检测出来可以是碱性,也可能是pH值为6.8的弱酸性,很显然后一种情况并不是“弱碱性水”。pH值如果不能保证始终大于7的话,标榜是弱碱性水,是否存在涉嫌欺骗消费者?
农夫山泉产品标签上标注了特征性指标,为何却缩小计量单位且不标范围,为何不执行《国家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农夫山泉标签违规问题仍待解
农夫回答:钟睒睒昨天表示,浙江地标DB33/383规定,钾、钙、钠、镁、偏硅酸等特征性指标中,只要有一项指标符合标准规定就是合格产品,但农夫山泉向消费者和公众承诺五项标准必须同时符合标准规定。
京华解读:浙江标准规定:产品标签上要同时标注本产品的特征指标名称及含量范围。特征指标包括钾、钠、钙、镁、偏硅酸等项目,其使用单位为“mg/L”(毫克/升)。
但记者发现,农夫山泉目前的产品标签上却把上述特征指标的计量单位更改为“每ug/100ml”(微克/100毫升)。“农夫山泉标签上实际标注的计量单位是‘每100毫升中含有多少微克’,而浙江地标要求标注的是‘每升中含有多少毫克’。”水业专家雷宏远告诉记者,以变换单位的方法标注特征指标以后,消费者能一目了然的数值被无形中“放大”了100倍,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营养成分很高”的误解。
在雷宏远提供的2004年产农夫山泉产品标签上,记者发现,农夫山泉当年对其饮用天然水理化指标的检测结果是以“mg/L”为单位标注的。
另外,农夫山泉的标签上宣称“含钾、钙、钠、镁、偏硅酸等多种人体所需的天然矿物元素,适合长期饮用。”对此,有专家表示,农夫山泉有此“营养声称”,就得执行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在产品上标注“营养成分表”,但农夫山泉却没有标注。如果要标注的话,其上述各项指标的营养成分都只能标为“0”。
□现场
新华社:农夫检测报告均非抽检
据新华社电深陷“标准门”的国内瓶装饮用水龙头企业农夫山泉,6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坚称自己所执行的标准没有问题,生产的瓶装水质量也达到国家标准。
在新闻发布会上,农夫山泉董事长兼总裁钟睒睒花一个多小时解释了农夫山泉的标准问题和水质量问题。其称,尽管农夫山泉在瓶子上标示的浙江标准“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在某些指标上的确宽松于国家标准,并现场展示了一份经由浙江卫生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有记者现场询问企业能否向公众完全公开这份企业标准,农夫山泉方面却回答,标准有技术含量,属内部用,不方便公开。
钟睒睒还展示了数份由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饮用水质量检验中心等部门出具的农夫山泉质量报告,称其水质量全面达标,且有多个指标优于国标。记者注意到,这些检测报告为企业送检报告,而非监管部门的抽检报告,且检测时间多为2012年和2013年初,没有近日送检的报告。
农夫山泉方面在新闻发布会上还表示,由于舆论环境和市场环境不佳,目前已经关闭北京桶装水工厂,并决定在北京永久停产桶装水,对于10万北京用户,将会给予一定补偿。
据了解,农夫山泉是国内瓶装饮用水的“大佬”,约占同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4。自其陷入“标准门”以来,多地出现了退货现象,销量直线下降。
京华时报记者胡笑红李斌张然实习记者平亦凡
然而,遗憾的是,以农夫山泉董事长为首的高管在回答媒体提问时,仍然回避了诸多关键问题。京华时报[微博]将昨天现场农夫山泉未能回答的诸多质疑再次抛出,继续追问农夫山泉。
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地方标准在镉、砷等毒理指标上为何低于国家标准?
农夫山泉承认所执行标准低
农夫回答: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先是承认“浙江地方标准低于国标”,之后又称“浙江地方标准是先进的标准”,前后自相矛盾。钟睒睒回应称,国家食品安全法当中规定任何食品经营单位首先要符合的就是GB5749-2006,即使农夫山泉没有自己任何标准,这个标准也是强制性的,不需要标示出来,任何企业都必须自动执行,标了也要执行,不标也要执行。而对于为什么低于国标,钟睒睒说:“这个问题你最好问浙江省卫生厅。因为我不是政府管理部门,我是一个企业。”
京华解读:关于饮用水,我国的各项标准中,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是门槛最低的。专家指出企业生产瓶装水的标准最起码应该相当于或严于该标准,尤其是在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指标上。而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浙江“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关于有害物质的限量甚至宽松于自来水标准是事实,如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砷、硒含量需小于(或等于)0.01mg/L,而浙江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则为小于(或等于)0.05mg/L即可;而镉的限量,前者要求小于(或等于)0.005mg/L,后者为小于(或等于)0.01mg/L,要求放宽了一倍。众所周知,地方标准应该严于国家标准,作为该标准制定的唯一参与企业,农夫山泉是否有必要向公众解释清楚?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农夫山泉是否有必要行使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执行标准,而不是将皮球踢给别人?
农夫山泉为什么要执行砷、镉等毒理指标宽松于国家标准的浙江标准?
卫生与质量标准在打擦边球
农夫回答:GB19298是卫生标准,不是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分两大体系:一是卫生标准,主要管安全,由卫生部门管理;二是质量标准体系,由质监部门管理。这两条线是并行的,合二为一才是一个好标准。GB19298国家标准不是国家的质量标准,农夫山泉执行地标的理由是:目前只有国家级别的天然水卫生标准,没有国家级别的天然水质量标准,而浙江地标DB33/383是目前行政级别最高的天然水标准。
京华解读: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卫生和质量两个标准体系是配对的,但是所有配对的质量标准,都会在标准中明白地将所配对的卫生标准引用纳入,或做相同数值的规定。农夫山泉举例的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质量标准中,一定有类似“参照GB17324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的指标”的规定。这也是市场上一些瓶装水标注产品标准为“GB17323”,却不用同时标注“GB17324”的原因所在。
农夫山泉自称其执行的DB33/383为质量标准,但是消费者只要翻看一下该标准原文就会发现,其在标准中根本未将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作为其基础标准。另外记者也注意到,尽管有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的名称区别,但GB19298标准在一开头就明确表示,该标准规定了饮用水的指标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等;而浙江地标DB33/383在一开头也明确表示,该标准规定了饮用水的产品指标、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等。
“卫生标准也是质量标准。”另有水业专家告诉记者,农夫山泉在标签上明确标明“产品标准号DB33/383”,不管是卫生标准还是质量标准,指的都是产品标准,质监部门将依据该标准进行监督和执法。
国标既出,未及时修订的浙江地标为什么不废止?
农夫山泉坚决不放弃低标准
农夫回答:钟睒睒先是根本不承认有国标存在,他称天然饮用水的上位标准正在制定之中,国家天然水的质量标准,2008年5月启动,现在由饮料工业协会正采集意见、征求意见。另一位农夫山泉高管回应称,浙江卫生厅从来没有说过因为国标出了,所以DB33浙江地标要废止。
京华解读:国家卫生计生委曾明确发文表示,采用瓶、桶包装的饮用水目前按照食品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自来水标准)。同时,《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天然饮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既然农夫山泉在其包装上明确属于饮用天然水,因此就应该符合《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适用范围。国家卫生计生委也明确表示,目前的国家标准基本涵盖所有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应该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之后,即行废止。既然如此,农夫山泉为何迟迟放不下这个地方标准呢?
农夫山泉曾经使用过理论上最严格的企业标准,后来为何自己降低标准改用地标?
农夫山泉放弃企标疑云重重
农夫回答:农夫山泉一位高管昨天回应称,产品标准可以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及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之所以要标地方标准DB33/383,是因为其是公开透明的标准,在标示DB33/383的同时也符合国家标准。
京华解读:目前,我国的产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一级比一级严格。也就是说,企业标准应该是四级标准中最为严格的。我国的包装饮用水标准涉及国家、地方和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有4项,分别是《饮用天然矿泉水》、《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和《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目前市场上多数瓶装水执行国标或企标,而农夫山泉执行的却是在某些毒理指标上宽于国标的DB33/383浙江地方标准,别的饮用水企业都做到执行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农夫山泉为什么不可以?农夫山泉曾经使用过理论上最严格的企业标准,后来为何自己降低标准改用地标,农夫山泉未回答。
农夫山泉在各地的工厂都以浙江标准生产,是否合法?
农夫用浙标在异地生产不合规
京华解读:农夫山泉引用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从办法名称就可以看出,可以委托全国加工,无需备案指的是已备案的“企业标准”,而非“地方标准”。农夫山泉明显有偷换概念之嫌。另外,浙江省卫生厅此前也明确表示,原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我们认为,浙江省地方标准仅适用于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在浙江省范围内的生产行为”。
农夫回答:首先,浙江标准DB33/383是一个产品质量标准,从未有法规禁止跨地区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其次,根据2009年6月10日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第五条: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农夫山泉认为,上述《办法》明确了即使是使用范围更小的企业标准,只需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即可用于全国的委托加工。农夫山泉标示DB33/383进行全国委托加工生产,合理、合法。
如果农夫山泉认为自己合法,为何北京质监局因标准问题要求其暂时停产?今后是否更改产品标签标准?
质监叫停桶装水农夫却称“退出”
农夫回答:钟睒睒表示,农夫山泉将永久性关闭北京工厂,不会在北京再开工厂生产,因为不可能让一个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之下生产,员工们不能以正常的心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钟睒睒称,农夫山泉产品标签上注明的产品标准既不会改,也不会变。“这是我们的标签的权利”。
京华解读:北京质监局近日表示,因“标准”问题,农夫山泉位于怀柔的桶装水工厂已经在北京停产。据了解,农夫山泉桶装水水厂只是受委托生产。按照规定,水厂在质监部门有标准备案,但是所备案的标准是浙江标准,而不是本市饮用水公司所执行的国标。质监部门解释称,对于委托生产的公司,一般使用的都是委托公司的标准。但在农夫山泉“标准”问题被曝光后,质监部门介入调查,暂时禁止委托公司生产农夫山泉桶装水。目前,质监部门正就农夫山泉的标准问题进行研究,以出台处理办法。显然,北京质监部门要求农夫山泉暂时停产,该通知也是下发给农夫山泉工厂的。
此次农夫山泉公布了一份2008年的美国检测报告,其中显示,送检的样品水pH值为6.8(19℃),明显属于酸性水,这与农夫山泉宣称“天然的弱碱性水”是否矛盾?
农夫山泉未能澄清酸性水疑问
农夫回答:pH值是7.3±0.5,±0.5是表示检测误差,pH值在整个测试过程中,随着水温的变化、环境的变化等因素,确实会产生变化,这个检测误差是由仪器和环境等因素引起的,但是检测误差并不代表它的特性发生了改变。
京华解读:农夫山泉高管根本没有直接回答pH值为6.8到底是不是弱碱性水,而是找借口说pH值会因为环境而变化。事实上,农夫山泉标注的pH值7.3±0.5意味着该水的pH值介于6.8-7.8之间,横跨酸性与碱性。也就是说农夫山泉的水,检测出来可以是碱性,也可能是pH值为6.8的弱酸性,很显然后一种情况并不是“弱碱性水”。pH值如果不能保证始终大于7的话,标榜是弱碱性水,是否存在涉嫌欺骗消费者?
农夫山泉产品标签上标注了特征性指标,为何却缩小计量单位且不标范围,为何不执行《国家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农夫山泉标签违规问题仍待解
农夫回答:钟睒睒昨天表示,浙江地标DB33/383规定,钾、钙、钠、镁、偏硅酸等特征性指标中,只要有一项指标符合标准规定就是合格产品,但农夫山泉向消费者和公众承诺五项标准必须同时符合标准规定。
京华解读:浙江标准规定:产品标签上要同时标注本产品的特征指标名称及含量范围。特征指标包括钾、钠、钙、镁、偏硅酸等项目,其使用单位为“mg/L”(毫克/升)。
但记者发现,农夫山泉目前的产品标签上却把上述特征指标的计量单位更改为“每ug/100ml”(微克/100毫升)。“农夫山泉标签上实际标注的计量单位是‘每100毫升中含有多少微克’,而浙江地标要求标注的是‘每升中含有多少毫克’。”水业专家雷宏远告诉记者,以变换单位的方法标注特征指标以后,消费者能一目了然的数值被无形中“放大”了100倍,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营养成分很高”的误解。
在雷宏远提供的2004年产农夫山泉产品标签上,记者发现,农夫山泉当年对其饮用天然水理化指标的检测结果是以“mg/L”为单位标注的。
另外,农夫山泉的标签上宣称“含钾、钙、钠、镁、偏硅酸等多种人体所需的天然矿物元素,适合长期饮用。”对此,有专家表示,农夫山泉有此“营养声称”,就得执行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在产品上标注“营养成分表”,但农夫山泉却没有标注。如果要标注的话,其上述各项指标的营养成分都只能标为“0”。
□现场
新华社:农夫检测报告均非抽检
据新华社电深陷“标准门”的国内瓶装饮用水龙头企业农夫山泉,6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坚称自己所执行的标准没有问题,生产的瓶装水质量也达到国家标准。
在新闻发布会上,农夫山泉董事长兼总裁钟睒睒花一个多小时解释了农夫山泉的标准问题和水质量问题。其称,尽管农夫山泉在瓶子上标示的浙江标准“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在某些指标上的确宽松于国家标准,并现场展示了一份经由浙江卫生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有记者现场询问企业能否向公众完全公开这份企业标准,农夫山泉方面却回答,标准有技术含量,属内部用,不方便公开。
钟睒睒还展示了数份由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饮用水质量检验中心等部门出具的农夫山泉质量报告,称其水质量全面达标,且有多个指标优于国标。记者注意到,这些检测报告为企业送检报告,而非监管部门的抽检报告,且检测时间多为2012年和2013年初,没有近日送检的报告。
农夫山泉方面在新闻发布会上还表示,由于舆论环境和市场环境不佳,目前已经关闭北京桶装水工厂,并决定在北京永久停产桶装水,对于10万北京用户,将会给予一定补偿。
据了解,农夫山泉是国内瓶装饮用水的“大佬”,约占同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4。自其陷入“标准门”以来,多地出现了退货现象,销量直线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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