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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制药陷兄弟内斗 接骨散被曝毒副作用巨大
2013-01-04 12:02:46   来源:新浪财经   评论:0 点击:

  原标题:三花接骨散药方之谜

  新金融记者 张沙莎 陈一昀 北京 辽宁报道

  这是一剂药方引发的纷争,样样荣誉由药方引发,种种命运因药方改变。

  2012年12月4日上午,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营口三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制药)正在为其即将上市的药品三花接骨散造势。

  这曾是中国骨伤病界的“传奇”药品,于1992年申请通过了国家第一批中医药保护专利,2002年却因为种种原因被迫停产,如今暌违十年再上市。

  三花接骨散专利发明人柳海峰却意外现身会场,扮演了“搅局者”的角色。柳海峰指出,当年其迁至澳门定居,此后不久,营口三花制药总厂(以下简称三花总厂)同三花接骨散先后被吊销。如今这家2010年才成立、尚未拿到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认证的三花制药同当年的企业不但没有任何关系,还从未与自己进行过任何沟通,因而认定该公司在未经专利发明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肖像、学术论文等进行宣传,侵犯了其名誉权、专利权。

  更严重的指控在于,柳海峰坚称三花接骨散存在保密配方,表示目前三花制药对外宣称的三花接骨散仅仅是原三花接骨散其中的一种配方,若没有柳海峰手中保密配方的配伍,药中马钱子成分将产生巨大毒副作用。

  此语一出,众人哗然,发布会不欢而散。

  随即,柳海峰趁势追击,于5日发表声明,发布会“闹剧”迅速发酵;11日,北上投诉,先后走访了中纪委、信访办、药监局、监察部等多个政府部门;12日,柳海峰独家接受新金融记者专访。

  与柳海峰的步步紧逼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三花制药的沉默不语。从发布会的草草收场,到会后仅在官网宣传中删掉柳海峰的名字,并未做任何澄清、解释,再到事件发酵后拒绝某媒体采访,无不令外界怀疑其是否当真“理亏”。

  直到新金融记者亲访营口,抽丝剥茧后才逐步发现该事件背后隐情:这并非只是商标归属的争夺,而是家族企业的内斗。

  目前占三花制药20%股份的副总经理柳永峰,是当年三花总厂的厂长,更是柳海峰的亲弟弟。

  “他要不是我哥的话,我会以牙还牙。”柳永峰向新金融记者表示,之所以始终不出面解释,因为“不想伤害我哥”。

  柳永峰表示,柳海峰专利于2012年12月超出保护期,新药品将于2013年3月上市,所以不存在侵权行为;药品也不存在保密配方。

  在柳永峰的逻辑里,柳海峰只是不甘心,意图把三花接骨散重新上市的局面“搅黄”。

  然而,即便如此,柳永峰和他背后的三花制药也并非无懈可击。

  迄今为止,三花制药尚没有拿到GMP认证,而国药准字号、GMP认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是任何一家药企进行生产销售的先决条件,缺一不可;据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营口市工商局)核实,三花制药同三花总厂的确没有任何关系,这意味着其存在虚假宣传嫌疑。当然,目前尚难下定论的还包括兄弟间的各种“扯皮”细节。

  12月29日上午,柳海峰携三花总厂原技术人员、配方人员、药品采购人员在北京召开说明会。前一日得知该事的三花制药总经理涂仁政并未现身会场,同柳海峰当面对质。

  如今的局面,是典型的各说各理,又各有漏洞。唯一笃定的是,这是一味好药。三花接骨散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业界首屈一指。然而,20余年来,其却几乎没有发挥太大作用——不是因为“天灾”,而是因为“人祸”。

  采访中,柳永峰曾告诉新金融记者,这是“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东西,让我们养家糊口”。如今不禁要问,兄弟二人又联手为老祖宗回报了什么呢?

  事实上,需要反思的又何止此兄弟二人。单一事件爆发的背后,或多或少意味着制度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等问题仍有讨论空间。

  而无论如何,不管这是一场王老吉[微博]式的争夺也好,还是一场真功夫般的内斗也罢,药品都不该成为二者厮杀的牺牲品,消费者也不该成为双方角力的消遣品。

  【组文一】“神药”纷争

  一个十年,整个家族靠三花接骨散而活。柳海峰因此获得了无上荣誉,柳永峰借此当上了厂长,全家人靠此各自养家。

  第二个十年,所有人因此而备受折磨。柳海峰旅居澳门,柳永峰‘压抑’等待,兄弟姐妹为生存各寻出路。

  而下一个十年,困扰、纷争恐将继续纠缠着这个已被药绑架的孱弱家族。

  闹剧

  谁都没有想到,好好的一场学术发布会,闹剧收场。

  按照三花制药的设计,在广州药交会上召开三花接骨散学术发布会,恐怕是为于2013年3月上市的该药提前预热的最佳方式之一了。介绍产品、浏览PPT、领导讲话……同其他任何一场新闻发布会一样,常规套路,一气呵成,未有丝毫异样。

  会议中途,一位老者步入会场,当其刚一开口介绍自己是该药品专利发明人柳海峰时,会场便报以热烈掌声。简单一段话毕,现场再次响起掌声。据当时在场的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贾宁事后向新金融记者回忆,“当时大家都以为三花制药特意请来发明人作报告。”

  而就是在这两次掌声之后,发布会逐步“变味”。

  柳海峰是三花接骨散专利发明人,也是当年生产三花接骨散的三花总厂法定代表人。席间其话锋一转,率先讲明同主办方三花制药没有任何关系;再而表明三花制药是在未通知其情况下引用他的论述、侵权他的药品;最后强调该药存在A方B方,三花制药手中的A方在没有柳海峰手中B方配伍情况下,将产生巨大毒副作用,对消费者有害。

  逐级深入的控诉,令现场的贾宁彻底“傻眼”了。

  贾宁依稀记得现场有个女孩劝柳海峰私下说,柳海峰却不肯让步,表示必须将事情向大家解释清楚。事情的结局,最终靠当年同柳海峰一起进行三花接骨散临床研究的福建中医药研究院院长兼骨科主任王和鸣上台打了圆场——承认该药发明人确实是柳海峰之后,将话题引向了药物本身的学术交流上。

  值得一提的是,整个过程中,三花制药始终未有一人出面解救尴尬局面。此后近半个月的时间里,该公司也未有任何回应与澄清,除了将官方网站中的“柳海峰”三字删掉。

  与三花制药的沉默相对的,则是柳海峰的活跃。除了频繁走访各大政府部门投诉之外,柳海峰也在第一时间接受了新金融记者专访。

  “三花制药于2010年成立,至今未取得GMP认证,与此前生产三花接骨散的三花总厂没有关系,却取名三花制药,且全部宣传我当年的研究、资料,不是混淆视听吗?”柳海峰向新金融记者发问。

  柳海峰的第二个“疑问”在于:三花总厂于2004年被吊销,随后三花接骨散的批号也被吊销,如今的三花制药是如何拿到当年已被吊销的三花接骨散批号的。

  除此之外,关于保密配方一说,则是柳海峰更为强调的事情:“三花接骨散存在A方B方,我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的是A方,我自己手中则有一份B方,这是出于对药品的保护。而如今三花制药的三花接骨散,就是这么一个A方,那么其中的马钱子粉这种剧毒药物没有我B方来配伍,是对人体有害的。”

  采访过程中,柳海峰多次提到自己所言非虚,并且表示对自己所说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然而即便如此,当新金融记者撬开三花制药相关人员之口的时候,意外发现事情或许并非如此。至少,柳海峰有所隐瞒。

  漏洞

  柳海峰曾明确告诉记者,自己与三花制药并无来往,也并不认识其中的人。而三花制药副总经理柳永峰,却正是当年三花总厂的厂长,也是柳海峰的亲弟弟。

  不过,在这个弟弟眼中,柳海峰的形象并不算好。

  “他根本不是药圈的人,他也不具备这个能力,‘那人’除了吹牛不会干别的。”柳永峰告诉新金融记者,三花接骨散是柳家祖传的,当年是柳海峰拿去注册的专利,“但是他在营口一天也没做过药,当年都是我在做药。他卖第一盒药的时候,就是我在营口生产出去的。”因而,在柳永峰眼中,一个“从来不做药的人”说自己手中握有保密配方是无稽之谈。

  “三花接骨散就没有毒。马钱子从古到今就是一味中药,它在生的时候是有毒的,但烹炒研制完,中药厂、饮片厂都有卖马钱子的。我们这批药出来,通过药监局、药检所全检了。”柳永峰认为,既然没有所谓剧毒一说,也就不存在需要配伍以解毒的保密处方一说。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某市药监局工作人员向新金融记者透露,从药品法规的角度来说,申报的处方也就是进行临床试验的处方,必须和上市的处方完全一致,申报的处方以及所用的原料药材、工艺和最后销售给患者的处方不应有任何出入,否则就构成了擅自更改处方,这在药品法规里是有明确规定的。这意味着,所谓的A方B方,并不合法。

  “如果有B方就要重新做实验,当时(我们)只做了一种药方实验,不存在A方B方问题。”当年为柳海峰做临床试验的王和鸣向新金融记者证实了柳永峰的观点,药方不能改,哪怕一个字、一个分量,“药监局有批号才能上市,改了药方就不能上市,否则就是假冒伪劣产品。”

  在中药行业有着15年经营管理经验的周晨(化名)有着同样的观点:“处方里面含什么,是不可能更改的,就算是国家保密品种,处方也是固定的。如果说原来就有A方B方,那么柳海峰原来就是在做假药。”

  新金融记者就此问题向柳海峰再度核实,其虽然承认了柳永峰这个兄弟的存在,并解释之前不提他是因为“耻辱”,但其同时不忘表态“柳永峰求我给他在三花总厂安排个工作,最初只是让他做个车队队长,他连车间都没进过,怎么可能是他在配药”。

  12月29日,原三花总厂生产厂长朴昌国也“证实”了柳永峰当年只是负责厂里的行政管理。

  至于所谓的保密配方,柳海峰则坚称当年配药的只有自己一人,知道保密配方的也只有自己和儿子。“A方B方是我的秘密,但是这和这次他们假冒专利没关系,这和他们侵权是两回事。”

  采访最后,柳海峰似乎多少放弃了一些关于A方B方问题的纠缠,把矛头指向侵权:“把原创三花接骨散归还给我,把我新的专利列入国家保护,三花制药必须立即关掉,这就是我的诉求。”

  归属

  柳海峰为三花制药罗列的“侵权罪状”包括: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名誉权、著作权。

  柳海峰的荣誉簿上有两项专利,一是1992年12月申请的三花接骨散所涉及的骨细胞生长素的制备方法,保护期为20年;二是其于2005年8月申请的一种细胞生长营养素、制备方法及其成品用途,同为20年保护期。

  按照柳海峰的解读,2005年申报的专利是1992年的升级版,即在1992年单纯申报保护的三花接骨散制备方法之余,又增加了配方、检验标准、临床适应症的保护项目,所有的试验研究报告等,因而“三花接骨散的专利保护期应延续20年,至2025年”。

  柳海峰依此判断,三花制药生产三花接骨散的行为及引用其学术报告等进行宣传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然而,事实并不像柳海峰想得这般简单。北京创立科创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事业发展中心总监郭银汉告诉新金融记者:“专利既不能续期保护,也不能将申请过的内容包含在内重新申请。”这意味着,截至2012年12月,三花接骨散专利保护期结束。

  “国家规定的知识产权就是20年,怕整早了被他告,我们尽量往后推(重新注册该药时间),我们没有触碰法律。”柳永峰表示,十年内其曾试图买下三花接骨散,提出每年给柳海峰1000万元来换取该药生产经营权,但被后者拒绝,“他不干了也不允许任何人干,我憋着劲也干不了,就憋着等到他的知识产权过期,我都恼火死了,这十多年,我不知道我怎么熬过来的。”

  柳海峰用“胡说八道”回应了柳永峰讲述的这段“往事”。在柳海峰的故事里,柳永峰正是当年“冤枉”他、“迫害”他的罪魁祸首,用不光明的手段将其逼至澳门,三花总厂遭到查封、停产;而在柳永峰的版本里,柳海峰则因掏空国有企业,最后成为营口市政府追偿的“经济犯”而逃亡到澳门。

  无论孰真孰假,总之,那段前尘往事之后,三花总厂同三花接骨散从市面上彻底消失了;如今,三花接骨散专利到期了,三花制药争得了先机。看起来,一切可以从头来过。

  不过,三花制药却也硬气不起来。

  按照国家药品管理规定,若药品生产企业注销、吊销、停产,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要同时被注销。如果再有新药厂生产,需重新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方法有二:一是重新恢复生产,二是技术转移。

  因三花总厂主体已经不存在了,所以重新恢复生产的说法难以成行;而技术转移则是由原发明人和知识产权拥有者授权给一家新的药厂生产,同时需有原三花总厂认可同意。显然,三花制药如今重新生产三花接骨散的方式,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起,柳海峰与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合作,试图通过技术转移形式申请恢复生产三花接骨散。不过,六年内的多次申报,均以失败告终。

  柳海峰向记者出示的一份2009年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意见通知件》显示,因“处方中含有大毒药材马钱子粉,但未提供任何安全性研究资料”及“本品含有矿物药自然铜,未进行重金属考察”被驳回申请。2012年8月,三花制药却凭同一张处方通过了批复。

  “我有专利,延安药业有现成的GMP和强大的生产能力,无法得到批复,怎么就批给一个新生的还没有GMP的企业?”柳海峰并不服气。新金融记者就相关事宜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询问,截至本报截稿时,未收到相关回复。

  争夺

  一剂药方,兄弟反目,真的值吗?

  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款好药:临床验证14天骨痂生成,28天痊愈,颠覆了“伤筋动骨一百天”的传统医治时间;先后被诸多政界、体坛重量级人物题词、题字,高度赞誉,早在2000年便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争相报道,被称作“我国唯一经临床研究验证,能有效促进骨骼愈合的国药准字号药品”;2000年5月,韩国正式进口三花接骨散,并将其列入韩国医保用药,当年该药单项总计年出口额达35.7万美元。

  在当年黄金(1652.20,-22.40,-1.34%)80元一克的时候,三花接骨散的售价已是600元一盒。柳海峰直言不讳地表示,三花接骨散是一个重要资金支柱:“人体骨细胞再生是世界的艰难课题,它的科学是世界领军的,它的经济价值无量,一年可能要上百亿元的经济利润,就是这么一个利益。”

  柳永峰同样把宝押在这款药上。三花制药车间虽有中西药两套生产线,但三花接骨散毫无疑问是其主打产品。“这个市场是无限的,我现在没法预计有多大。我们努力吧,希望企业能在五年后做上市。”柳永峰的“野心”,并不比其兄小。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如柳氏兄弟一般乐观。

  “只有符合市场需求的药、销售做得很合适的、适应症等各方面又符合市场需求的才可能有一个比较大的蛋糕市场。而蛋糕的大小取决于药本身和运作这个药的单位。”郭银汉表示,拥有独家药方并不代表拥有高利润药品,药用价值并不一定能够成功转化为商业价值。

  “有的成果很好的,市场不一定接受;有的没效的东西,可能市场接受度非常大。关键在于营销,营销得好,药才卖得好;营销得不好,人家都不认识你,谁给你开方啊。除此之外,不进入医保,也相对难卖。”王和鸣对此担忧道。

  即便如此,这也恐难降温兄弟之间的争夺。然而,无论如何,这终将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毕竟,这场拉扯,只会徒增三花接骨散结局的难堪。

  【组文二】“神奇”的三花制药

  三花制药的成立绝非偶然,它与三花总厂的‘重名’也并不是巧合,一切都源于三花接骨散,从而上演了一场蓄谋已久的争夺大戏。

  难辨

  12月24日,辽宁营口。

  距离柳海峰现身全国药品交易会期间的三花接骨散学术发布会痛斥三花制药、指三花接骨散含有毒性成分马钱子粉已经20天。20天内,三花制药没有在公司网站上进行任何澄清,也没有对媒体记者做出任何回应。

  唯一有动静的是,其公司网站的首页,原本出现在“三花接骨散的研发”一栏中的柳海峰的名字悄然不见了。

  在事后的采访中,三花制药副总经理柳永峰的回答是,公司网站已委托给专门做网站的公司,后者将网络上搜集来的资料贴在公司网站,误把柳海峰的名字放了上去,“现在查(看已经)没有了,全撤了。” 事实上,撤掉柳海峰名字的只是网站的首页,其他部分页面上仍可以看到。大意的三花制药并无察觉。

  提起“三花制药”这四个字,营口当地人或多或少地有些了解,他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早就黄了,哪还有三花制药啊。”而对于两年前成立的三花制药,他们大多表示不知情。

  当地人口中“黄了”的“三花制药”是指三花总厂,原厂址位于市中心的市府路西侧,现已是商业住宅区。

  一位当地人告诉新金融记者,他的妻子曾在三花总厂任职,那时候的厂子规模不大,几百个人,效益还行。问及现在的三花制药是否就是当年的三花总厂时,这位当地人认为,“不是,以前那个厂子已经解体了。”在他的印象里,“三花总厂的老板是北京的,他到这边来,干了几年,结果干黄了。”而药厂的主打产品三花接骨散,“这个药也不存在了”。

  三花接骨散曾是原三花总厂的主打产品,并在1995年-2000年间有短暂的销售经历。据柳永峰回忆,在医院床位常常空置的当年,三花接骨散28天治愈新鲜骨折的速度并未能得到医院的青睐,甚至受到抵制。“都是实在不行了,3个月没长骨痂,才让用三花接骨散。”柳永峰感叹,三花接骨散当年的市场光景并不理想。

  而三花总厂停产后,三花接骨散也随之“人间蒸发”。

  如今,三花制药的凭空出现,与三花总厂有着相同的字眼——营口三花制药;相同的产品——三花接骨散;相同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13。这使人不得不将其二者联系在一起。

  在去往三花制药一探究竟之前,新金融记者发现,三花制药的全称及其公司网站上所公开的地址均未能在百度地图中搜索出结果,就连114所提供的该公司的座机号码也是空号。

  在当地出租车司机的几经打听下,终于在郊区老边区的中小企业园里一条较为空旷的马路上找到三花制药。而园区内最终帮忙指路的小饭店老板形容三花制药是,“有个制药厂还没建好,不知道是不是(你们要找的)。”

  事实上,三花制药的部分车间已经建好,只不过车间与门卫小屋之间空荡荡的土地与零星的人影让这里看起来像是个“半成品”。

  新金融记者自称前来购买三花接骨散,与门卫和屋里的电工闲聊起来。对方称,“柳总刚走,他手上有药,那是他们家祖传的秘方。”问及是哪位柳总,其很快回答说,“柳树的柳,柳海峰吧。”但在其仔细看过桌上的电话号码簿后,又说“是柳永峰。”

  关系

  柳海峰是原三花总厂的法定代表人,是三花接骨散制备方法的专利权人;柳永峰是三花制药的二股东,持股比例为20%,担任副总经理,负责生产,此外他还曾担任三花总厂厂长。二人是亲兄弟,柳海峰长柳永峰3岁。

  尽管曾经共事并有着血缘关系,但在“大闹”三花接骨散学术发布会之前,柳海峰表明并不“知晓”三花制药的存在,他也不认为这家公司与三花总厂有什么关系。

  在三花制药的门卫和电工看来,三花总厂和三花制药“是一家”,他们说不出太多的所以然,更多的描述是,在这儿“重新建厂”、“这不是重新开业了嘛。”

  据柳海峰介绍,三花总厂的前身是营口制药总厂,后者在被北京三花高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三花公司)收购后,更名为营口三花总厂,三花接骨散也随之落户。北京三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柳海峰,该公司已于2004年11月吊销。

  新金融记者从营口市工商局拿到的资料显示,三花总厂于2004年2月吊销,吊销原因是逾期未年检。其最后一次年检时间为2002年8月。

  记者同时在营口市工商局查看到的还有三花制药的资料,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利华,除去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权比例等方面的变更内容外,并没有涉及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信息。

  根据所查询到的资料,营口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虽然都带有“营口三花制药”这几个字,但三花总厂已经吊销,不可能是三花制药的前身,“一家是一家,如果说它是三花总厂变更的,那就是一个主体,现在是两个主体,一个吊销,一个后起的执照。营业执照吊销3年之后,(企业名称)还可以使用。”该工作人员说。

  三花制药总经理涂仁政表示,现在的三花制药是营口市政府按照招商引资政策,将此前破产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有偿转让,重新注册的全新企业。

  柳永峰回忆称,当年柳海峰离开之后,三花总厂濒临破产,工人们到市政府维权,“市政府没办法,找他(柳海峰)也找不着”,于是“法院把药厂判给了财政,财政把药厂那块地卖了以后,给工人发拖欠的工资等。”

  他还表示,地卖了,相关的手续和人员都到了财政。随后的几年中,留在财政的人员——原三花制药总厂的人事部和质检部共计五六个人,一直在负责维护相关手续的检验,包括三花接骨散的批准文号,直到三花制药的成立,才把这些事情接手过来。

  当然,在柳海峰眼里,这些是“歪曲事实”。

  无论如何,三花制药的成立是有“计划”的。三花接骨散的制备方法是发明专利,专利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1992年12月算起截至2012年12月。

  在这期间,据柳永峰介绍,营口市政府曾进行过一次招商引资,但介于知识产权问题,未能谈妥。这次三花制药的成立正好安排在该专利到期前夕,在专利到期后,公司的各种手续也基本办理妥当。

  以前“想干,他(柳海峰)不允许干,这不等到了现在,咱才能干”。柳永峰感慨,他“等”了十多年。

  上市

  按照三花制药的计划,三花接骨散的预计面市时间是明年3月份。

  目前该产品已经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新版GMP认证工作正在进行中。“材料都上报完了,就等什么时候来验收。”柳永峰表示,待GMP验收小组检查合格后,再经过50天的网上公示,拿到新版GMP证书后,三花接骨散便可以重新进入市场。

  为了核实该产品是否已获得相应的资质,12月25日上午,柳永峰在其办公室向新金融记者展示了该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两项经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的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和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均与三花接骨散有关,药品批准文号也与当年的同为国药准字Z10950013。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盖章日期为2012年4月,两项批件的盖章日期均为2012年8月。

  其中,药品再注册批件中的审批结论是,“经审查,同意本品再注册。由于本品长期未生产,恢复生产时,须向我局提出现场检查申请,经我局现场检查并抽验一批产品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同时,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中的申请内容为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由“营口三花制药总厂”变更为“营口三花制药有限公司”。审批结论同意了这一变更,并说明,“其他事项不变,请对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做相应修订”。

  该批件中明确指出生产企业名称的变更信息,但在营口市工商局却并不见相关内容。

  在中药行业有着15年经营与管理经验的周晨(化名)分析称,后面出现的药企如果要重新恢复生产该药品,理应按新厂来办,药品需要重新注册,应该说手续很复杂。“但是,在中国,有人就好办事,结果,就重新办下来了。”

  三花制药的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预计投资为1.5亿-1.6亿元,分两期工程:一期50亩地,即现在的三花制药,已建有两个生产车间,办公楼等尚未开工建设;二期100亩地,紧靠一期工程,土地手续还在办理中。

  三花接骨散,顾名思义,剂型为散剂。“这药很难吃,良药苦口,下一步要改剂型,改成丸剂。”柳永峰说,公司计划在二期工程投产后,引进一套完整的德国生产线,“原料这边进,药直接从那边出。”

  至于三花接骨散进入市场之后的定价,柳永峰坦言,这不是他能决定的事情,但他估计可能会在原来定价600元/盒的基础上提升1-2倍或者更高,毕竟这些年各种成本也都在上涨。

  除三花接骨散外,三花制药公司还打算引进一些西药品种,“因为我们的车间是中西药两套生产线。”

  柳永峰曾幻想,如果柳海峰不注册专利,或者不是柳海峰注册专利的话,他现在的身价或许不止10亿元。可惜的是,没有如果。

  对于三花制药公司的未来,柳永峰有太多的憧憬,用药观念的变化、医院床位的紧张状况等可缓解当年三花接骨散的“尴尬”处境,他希望公司在2-3年内达到税收7000万-8000万元。此外,公司在北京设置了销售办事处,旨在与各省的销售代理商合作,覆盖全国市场,并争取在不久将三花接骨散进入全国医保目录,甚至在5年之后实现公司上市。

  压抑太久的柳永峰太想“大干一场”,但在目前看来,一切还都是未知数。

  【链接一】

  
  “神奇”人物

  柳海峰的头衔和荣誉有许多,它们多与“骨”有关,它们彼此之间也多少有些关联。这些荣誉和头衔多挂靠在某家公司或者某个协会上,新金融记者试图向其所挂靠的公司或者协会求证,却大多未能成功。以下是柳海峰部分头衔的求证情况。

  头衔1:

  
  柳欧基恩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主席

  这是一家以天然植物提取制造骨细胞生长营养素Liu OGN产品为主的专业公司,总部设在香港,生产基地、原料基地和科研开发中心分设在中国香港和中国内地。在中国北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海南等地区及韩国、加拿大设有分公司及办事处。

  柳欧基恩国际有限公司在慧聪网设有公司页面,并留有北京办事处的联系方式,联系人为柳永建,新金融记者多次拨打,均无法接通。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香港政府一站通、公司注册处综合咨询系统查询,均未搜索出结果。

  头衔2:

  
  中国生命科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主席

  在柳海峰诸多头衔所涉及的公司中,中国生命科技国际有限公司是为数不多的有独立官网存在的一个,内容涵盖集团概况、新闻中心、柳氏接骨散、细胞再生素、幸酒、三花接骨散等多个栏目。此前媒体报道的《上市药遭发明人投诉含剧毒 营口三花制药拒回应》的文章也被转载过来,变成《假冒三花接骨散含剧毒 营口三花制药拒回应》。

  该公司网站公布了其位于香港和澳门的两个地址,并留有归属地为广东珠海的手机号码与“官网授权淘宝网[微博]”的链接地址。12月28日,新金融记者以欲购买产品为由拨通了该手机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位男士,该男士称他们正在北京开会,没有时间,随后一位女士接过电话,承认其是柳氏接骨散的经销商,但除去淘宝方式外,暂时不接受内地购买,原因是“现在我们还没有正式对外营业”,得等到明年。

  头衔3:

  
  澳门幸福酒厂有限公司董事主席

  关于澳门幸福酒厂有限公司的介绍,新金融记者未能在网络上搜索到。但在与其名称相似的江苏幸福酒业有限公司的百度百科[微博]里,提到澳门幸福酒厂有限公司,原话为:“公司与中国生命科技国际有限公司、澳门幸福酒厂有限公司结为兄弟盟友、强强联合”。

  按照百度百科下方显示的江苏幸福酒业有限公司的网址链接打开,是依托其他网站开设的公司简介的页面,内容与百度百科中的无异。内容称该公司地处苏州,但在拨打当地114进行查询时,工作人员称并没有这家公司的信息。

  头衔4:

  
  中华骨伤医学会会长

  通过互联网搜索,新金融记者没有找到中华骨伤医学会的内容介绍,也无法查证该学会是否属于民间组织,除去搜索到柳海峰与该学会的内容外,一些媒体报道中还提到中华骨伤医学会的副会长王淑玉和荣获“中华骨伤医学大师”称号的郭宗正,颁发该称号的是中华医学会。

  新金融记者向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电话求证,得到的回答是,没有听说过中华骨伤医学会。

  头衔5:

  
  中国中医药论坛副理事长

  近乎相同的结果,关于中国中医药论坛的介绍并未在网络上搜索到,搜索到的是与其相差一字的中华中医药论坛,新金融记者与该论坛工作人员联系,对方称自己是山西的一个网络论坛,对于中国中医药论坛和柳海峰并不知晓。

  “神奇”公司

  三花制药的“神奇”在于它由三花总厂到营口财政接管再到营口三花制药的转变,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花总厂相当于宣布“死亡”,但“神奇”的是它最终可以“起死回生”,以致这家成立不久的全新公司所需要做的,仅仅是对三花接骨散“恢复”生产。

  【链接二】专家解读

  Q:新金融记者

  A1:有20余年GMP经验的业内人士王江(化名):三证齐全方可进入市场

  A2:北京创立科创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事业发展中心总监郭银汉:独家药方≠高利润药品

  A3:瑞安资本集团法务主任邹志杰: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已宣告死亡

  A4:某药监部门工作人员:“AB方”不合法

  Q:药品在具备哪些资质后可进入市场?

  A1:笼统来说,需要三证齐全,包括药品批准文号、GMP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

  Q:药品生产企业都要求具备新版GMP标准吗?

  A1:到2013年年底,首先无菌药品要通过新版GMP认证,针剂比如输液等属于无菌药品,直接进入血液不能有菌;非无菌药品截至日期为2015年年底,口服液、药片等属于非无菌药品。

  Q:现在申请GMP认证,一律是新版GMP吗?

  A1:对,现在申请都是新版的。

  Q:从申请到通过新版GMP认证,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A1:半年。关键是要做准备,如果厂房要改造时间就长了,至少2-3年。

  Q:独家药方等于高利润药品吗?

  A2:药品利润的高低并不在于它是不是独家。是独家的话,整个市场蛋糕是一家吃,但蛋糕的大小不一定,这取决于药品本身和运作这个药品的单位。蛋糕可以很大,很多家吃都能够吃饱,蛋糕也可以很小,一家吃却吃不饱。只有适应症、安全性、稳定性等各方面都符合市场需求,配合比较合适的销售手段,才可能获得高利润。

  Q:也就是说药用价值不一定能够成功地转化为商业价值?

  A2:对。

  Q:专利可以续期吗?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有多久?

  A2:专利在中国是不可以续期的。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自申请之日算起。

  Q:营业执照的吊销意味着什么?

  A3:说明企业已经被宣告死亡,丧失了经营资格,好比公民宣告死亡。

  Q:在营业执照吊销之后,是否可以进行拍卖?

  A3:企业股东或相关部门可以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可以拍卖企业的资产,整个企业在执照吊销后是不太可能被拍卖的。除非是企业能够申请撤销工商机关的行政处罚,恢复企业的经营资格。

  Q:谁可以来恢复?

  A3:股东或企业申请,工商机关撤销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行为。

  Q:如果是在先拍卖后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能否确定前后两家相同企业名称的公司有关系?

  A3:两家企业名称完全相同的公司不可能同时存在,从法律意义上讲,前后两个公司是不同的法律主体,只有在前一个死亡一定时间后,后一公司才能产生。只能从两个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角度来判断两个从公司是否有非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Q:后面成立公司的网站上有一些关于前面已经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产品内容,看起来后面成立的公司像是前面那家公司的继续,怎么理解?

  A3:从公司角度来讲,可能存在虚假宣传,如果前后两个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一个,非正式场合可以这样说,但不可作为正式宣传;从产品角度而言,后面成立的公司可以通过买断前面那家公司的生产技术或者专利,这种情况下的宣传是合理的,因为公司营业执照虽然被吊销,但吊销之后股东可以将其有价值的财产如生产技术或者专利进行处理,而后面成立的公司或其他人可以将这些生产技术或专利买过来,办理相关手续过户,获得使用权。

  Q:“一个药方有A方与B方之分,A方用于申请和审批,B方为家族持有,不外泄,但在患者使用时,需要A方与B方相互配合。”这种情况是否存在或者被允许?

  A4: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按照药品法规,所申报的处方和工艺,也就是所进行的动物试验、临床试验的处方和工艺,必须与进入市场的完全一致,否则就构成擅自更改处方。

  Q:现在申请一种药品的批准文号,与十多年前相比,难度更大吗?

  A4:是的,具体要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于申报药品的资料、研究、种类等都有很明确的规定。总体而言,比以前要求高很多。

  Q:药品的恢复生产会比重新申请容易吗?

  A4: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很多年没有生产的药品,也没有再注册,批准文号就失效了,就不能称为恢复生产,因为批准文号已经过期,需要重新注册;如果只是停产,但批准文号一直保留着,这种情况可以。

  Q:药品的批准文号每几年注册一次?

  A4:药品再注册5年一次。

  【链接三】隔空“叫板”

  柳海峰 刘永峰

  “专利是我的,财产是国家的,不存在柳氏家族的。” “这是(柳家)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东西,让我们养家糊口。”

  “药是我配好了拿到营口再进行混合的,柳永峰是车队队长,他连车间都没进过,他还配药?” “从做药那一天,每一盒药都是我做的,柳海峰一天、一盒都没做过三花接骨散。”

  “他们怎么会知道呢?这些东西只有我和我儿子知道,A方B方是我的秘密。” “加工当中确实有点特殊技巧,这些药什么时候搞,别的什么都没有,完全按照处方去做。”

  “他们就咬定我的专利和之前那个没关系,才敢胆大妄为,包括药监局那帮法盲,怎么就没关系呢?” “全世界的专利最多是20年,我们不会去触碰法律。”

  “求着我给他活干,说去营口干什么都行,当了车队队长又想当厂长。” “他根本不是药圈的人,他这个人根本就干不了事。”

  “营口这家企业必须关掉。” “希望企业能在5年以后上市。”

  “他这个人当面见我就像老鼠一样,背后就搞这些问题。” “我管柳海峰都得叫柳总,不能叫名。”

  “他是一种疯狂状态,是一种病态。” “我始终把他列为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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