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恩医院非法使用林心如肖像代言处女膜修复广告 被索赔
2012-12-15 14:01: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2年9月,演员林心如将北京基恩医院告上法庭,原因是基恩医院在网站中擅自将她的照片用于“处女膜修复术”的广告配图。林心如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受损,要求对方赔偿60万元,并公开道歉。据悉,目前林心如已经案件全权交由律师处理,案件仍在审理中。
昨日,北京基恩医院在京召开记者会,声明林心如“处女膜修复手术”广告是第三方网站所为,医院跟该网站无任何关系,也从未授权该网站发布消息,和林心如同为受害者。医院代表律师李岑岩表示现在第三方网站已经不存在,也无法向该网站追责,取证艰难,此次召开记者会只为澄清事实,寻求外界公平对待。对于林心如“赔付60万元”的要求,院方表示拒不接受,也不会接受庭外和解。
对此,搜狐娱乐记者电话联系林心如工作室宣传赖女士,她表示基恩医院的说法站不住脚,应该为事实负责,“林心如是最大的受害者。最终法院判决赔付多少钱林心如都会接受,但最大要求是医院必须公开道歉。”
事件回顾
林心如“被代言”私密整形广告 起诉对方要求赔偿60万
2012年7月,台湾演员林心如得知,北京基恩医院在网站中擅自将她的照片作为“处女膜修复术”的广告配图,于是起诉索赔60万,其中包含50万代言费,10万元精神损失费。林心如起诉称,她曾主演《还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等多部知名影视作品,肖像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这则“广告”曾持续2年8个月,而根据林心如在2009年的一份代言合同,索赔的60万损失中根据当时的肖像代言费而定。同时,林心如坚决拒绝接这种“修复处女膜”的广告,因此该网站内容影响了其社会名誉,造成了精神损失,要求索赔10万元,并公开道歉。
北京朝阳医院已经受理此案,在10月下旬的庭审中,北京基恩医院的代理人则当庭辩称与该“广告”无关。她指出,原告所称的涉嫌侵权的网站跟该医院并没任何关系,医院也是被该网站利用扩充客户资源,医院是受害者。“我们也打算对该网站方追究责任。”
据悉,除基恩医院外,还有北京另外两家医院使用林心如照片用于“牙齿矫正、美容冠、种植牙”、“产后吸脂、恢复苗条身材”等整形类医疗手术的商业宣传。林心如已起诉以上医院,要求赔付130余万。
院方开记者会诉冤
称与网站无任何关系,同属受害者
昨日,北京基恩医院在京召开记者会。院方执行院长姜瑜称,林心如“处女膜修复手术”广告是第三方网站所为,医院从没有在网络上进行宣传自我推广,也从未授权该网站发布消息。姜瑜介绍说,这一家网站所刊登的处女膜修复文章中使用了林心如的照片,网页右侧出现一商务通链接,链接处标明是基恩医院,但院方跟此网站无任何关系,该网站是为了扩充客户资源,增加点击量,擅自使用医院名称,“医院和林心如一样,都是被害者。”
院方法律代表李岑岩称,目前该网站已经不存在,而该网站的注册信息中无身份证号等信息,对网站的调查取证十分艰难,无法证明院方与网站没有关系,这属于信息监管部门的管理漏洞。
此外,院方还称,此次召开记者会,只是通过媒体告知外界,院方并非侵权者。院方还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跟林心如对决法庭纯属冤屈,对方提出的“60万元”赔偿绝不会接受,也不会道歉,也不会接受庭外和解。
林心如回应
“我是最大受害者,必须公开道歉”
对于北京基恩医院的诉冤,记者拨通了林心如宣传赖女士的电话。电话中赖女士表示,“不管院方如何解释,事实是林心如是最大的受害者。最终法院判决赔付多少钱林心如都会接受,但最大要求是医院必须公开道歉。”
赖女士说,“医院在做宣传推广时,肯定了解林心如被代言私密整形广告的事,不知道也应该曾担责任。从诉讼事实上看,这个整形广告是他们医院的广告,所有看过广告的人都会觉得林心如作了整形,她就是最大的受害者。医院跟网站之间是怎么样的我们管不到。我也没办法证实医院的理论。”
赖女士还表示不管案件结果如何,医院必须公开道歉,“现在我们的律师应该跟基恩医院庭外调整中,医院开记者会我不知道是什么意图。不管怎样,我们是看法院的决定,庭外和解也会接受,我们没有要求一定赔多少,公开道歉是最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