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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立人被指过河拆桥 无偿占有代理商销售渠道
2012-11-23 14:49:39   来源:新浪   评论:0 点击:

  中国网11月23日讯(记者马艺文)“双立人在无任何沟通和协商的情况下突然与我解约,14年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市场就这样被夺走了。”近日,德国厨具品牌双立人代理商于先生向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讲述了上海双立人亨克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双立人”)无偿占有代理商销售渠道后强行解约的行径,上海双立人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解约过程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上海双立人被指“过河拆桥”无偿占有代理商销售渠道
  
  1999年,北京富邦融信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富邦融信”)成为德国双立人品牌在北京、天津、山东、内蒙古4个地区的代理商,至今双方合作已达14年。“上海双立人公司曾向全国代理商宣称,双立人品牌在中国市场的销售模式50年不变,在这样的承诺下,我们在市场运作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双立人在北京等4个地区的销售额从最初每年600万元增长到如今每年1亿元。”代理商于先生称,2009年,正当多年来的投入和努力开始取得市场回报时,上海双立人公司便采取各种方式刁难代理商,“本应由他们承担的各种促销费用不再承担,由他们支付的导购的社保也不再支付,在货源保障上也不像以往那样及时到位。”
  
  让于先生更不满的是,2010年签订新一轮代理合同时,上海双立人公司总经理马力峰提出让代理商交出销售渠道、经营权及一线销售人员管理全,由上海办事处的人员全面接手负责,同时提高进货折扣。“明知道他们的要求是陷阱,但如果不接受,他们就以不续签合同相要挟。”于先生在经过7个月毫无结果的努力后,只能接受马力峰的要求,并寄望日后慢慢沟通。
  
  意想不到的是,2012年3月27日,上海双立人以代理商于先生“擅自在蓝岛特卖”、“不归还陈列架”、“擅自网上销售”为由,认定于先生违约,提前两年单方面解除合约并将其告上法院。对于上述指控,于先生认为,特卖及网售均为销售手段的一种,也是双立人销售系统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模式,“我公司在具体操作细节上汇报不及时,有一定的行为过失,但这绝不足以构成解约条件。”对于“不归还陈列架”一说,于先生一方的律师表示,上海双立人北京办事处未尽主要义务,未告知、协助被告,致使陈列架无法归还。
  
  双立人回应:曾多次发函指出违约行为未在北京设办事处
  
  针对上述情况,上海双立人公司国内销售高级经理杨女士称,公司曾多次向北京富邦融信发函,指出其在网上销售的违约行为,希望他们进行整改,“但他们对此矢口否认,并继续向网络公司供货。”当记者追问发函的具体时间及次数时,对方以当前正处在诉讼期,对敏感问题不便做过多解释与回应为由,婉拒了记者的要求。
  
  在谈到上海双立人为何与北京富邦融信拖延7个月才签署新一轮销售合同时,杨女士称这段时间双方在洽谈下一步的合作方向,但拒绝透露具体内容。杨女士同时确认,从法律角度讲,上海双立人公司未在北京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我们仅仅是派一些工作人员到北京协助做一些事情。”
  
  上海双立人法律顾问蒋律师亦表示,与北京富邦融信合同的终止完全是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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