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商困局:皇庭广场的诡异账单
2012-11-23 10:13:47 来源:新媒体传播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多名维权股东代表对此支出明细账单表示不解,据部分股东初步测算,皇庭广场工程借款账户正常余额应在1亿元至2亿元,而不是1700多万。但本报记者依据公开信息测算的账户余额,与股东测算的有一定差异。
11月21日,深国商(000056.SZ)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称公司与原大股东马来西亚和昌父子有限公司2060万元股权转让纠纷二审败诉。
无独有偶的是,董事长郑康豪控股77.28%的博罗县石湾镇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博罗石湾地产)亦将被列为公共被告起诉。据广东博罗县人民法院最新披露,杨永强、王玲玲对博罗石湾地产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13年3月6日开庭审理。
时至今日,深国商中小股东维权已经下成了一场残棋,股东大会会议地址变更、网络投票的增加,只是深圳中小投资者维权的表面胜利。而有关皇庭广场完工开业装修支出的合理性、完工开业日期的不确定性以及郑康豪与施工方深圳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泛华)之间的真实关系等诸多疑点,就像挥之不去的阴霾压在了投资者心头。
匪夷所思的账单
11月10日,深国商发布了《关于融发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及前期资金用途的公告》,对皇庭广场项目2010年7月1日——2012年10月22日期间的工程费用支出逐笔列示说明。
据上述公告披露,报告期内,皇庭广场资金流入总计37亿元(扣除借新还旧20亿元,净流入为17亿元),加上其他资金2170万元,资金流出为170,439万元;账户余额为1713万元。
但多名维权股东代表对此支出明细账单表示不解,据部分股东初步测算,皇庭广场工程借款账户正常余额应在1亿元至2亿元,而不是1700多万。
但本报记者依据公开信息测算的账户余额,与股东测算的有一定差异。
2010年7月,深国商皇庭广场项目通过渤海信托融入借款13亿元人民币,该笔借款用于:1.偿还建行前期期借款37500万元;2.偿还泛华公司主体工程款48800万元;3.偿还林婉英、陈建奇、魏保桐等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10597万元;4.支付员工商铺补偿款1023万元;5.归还深圳市恒盛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恒盛达)借款4000万元;6.支付泛华公司装修工程款3000万元。上述6笔工程款项支出期间为2010年7月-2011年1月,期末皇庭广场工程借款账户余额应为25080万元。
2011年6月,深国商皇庭广场通过建设银行借款12亿元,其中10亿元用于归还2010年7月渤海信托的借款本金,支付员工商铺借款、深圳泛华主体工程款、归还其他借款合计6908万元,将前期25080万元资金余额滚入计算,截至2011年10月的工程借款账户余额应为38172万元。
2012年3月,深国商通过平安信托为皇庭广场项目融资12亿元,7亿元用于偿还2011年6月份借的建行借款本金,3亿元用于偿还2010年7月份借的渤海信托借款本金,将上一期账户余额38172万元滚存计算,此时的账户余额应为58172万元,在扣除深圳泛华工程装修款、项目设计费用、工程造价费支出10799万元后,账户余额应为47373万元。
此外,上述三笔借款于2010年7月——2012年10月间还共同支付了管理费用、项目使用其他费用、项目招商广告费用、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利息及辅助费用39543万元,账户余额7830万元。
那么,问题出在了哪里呢?
分析深国商披露的皇庭广场工程的其他(零星部分支出)费用支出没有具体数字,依据其披露1713万元账户余额推算,报告期内的零星支出高达6117万元。
而公司已支付给深圳泛华的工程装修款才1.1亿元,如此巨额零星开支是否合理呢?
对此,深国商的书面回复是,其他——零星部分支出主要构成为:1.归还主要重组期间大股东借款6200万元;2.监理、工地水电及开发间接费用:1544万元;3.员工商铺代缴个人所得税款:495万元;4.其他:零星支出。
由此观之,深国商的其他零星开支合计为8239万元,比记者测算结果又高出了2122万元,如此一来,若将这8000多万元的零星开支计入在内,并藉此推算其工程借款账户余额,则1713万元的账户余额就会变成-409万元。
一位维权股东提醒记者注意,为皇庭广场提供借款的恒盛达公司背景十分可疑。
工商资料显示,其注册资本只有50万元,于2010年3月18日注册成立,法人代表为许芬,其与另一名为韩冰的自然人各出资25万元,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13区宝民路镇南工业大厦B型轻工厂房1栋厂房624室,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兴办实业。迄今为止无年检信息。
一家于2010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只有50万元的小公司,但皇庭广场工程借款账户却于当年9月向其偿还了4000万元借款。
深国商董秘曹剑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这是工程项目前期向个人借款,公司不能直接向个人支付,就成立了公司。”随后,深国商给记者的书面答复是,“融发公司于2010年上半年进行了部分借款,2010年9月,公司归还上述借款及利息,借款方委托深圳恒盛达公司进行收款,故公司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入恒盛达公司账户。”
此外,皇庭广场工程借款账户于2012年3月至2012年10月发生的2539万元项目设计费、工程造价咨询费支出也被投资者视为异常。
据深国商2011年报显示,应付设计公司EbonyLimited工程设计余额仅为162.97万元,2010年年报显示的应付设计公司RKTL设计余额为64.6万元,应付深圳市国晨造价咨询公司的费用余额为283万元,这些费用加起来不过510.5万元。
对此,曹剑的解释为,“年报披露的数据只是以前的设计、工程造价费用,皇庭广场项目装修施工设计做出调整后,又有新费用发生。”
一位深圳维权股东表示不解,“以往公司应付费用的账龄都在1年以上,且公开标注的理由是付款未到期。现在新追加的设计、工程造价费用却快速支付,有在融资前突击花钱嫌疑。”
绕不开的深圳泛华
截至目前,深国商累计已向深圳泛华支付皇庭广场工程装修款1.1亿元,而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又表决通过了7亿元借款及完工装修开业追加两亿元投资的议案。
对于此次追加投入是否足够用,深国商的书面答复是:公司目前没有其它收入,预计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开业前的资金需求。预计项目试营业后,公司将会通过其它融资方式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财务压力,也会考虑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再筹措部分资金。
针对皇庭广场完工开业问题,深国商书面答复指出,项目重新启动改造装修后,由于上述原因改造导致了工程量有所变化。后来,我司也多次致函施工方要求重新签定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工期、工程量和造价等,但施工方一直要求我公司就改造和装修先进行初步对账,该项工作已经从今年7月份持续到上月末。目前,双方有一定差异和分歧,正在协商中。
尽管深国商认定皇庭广场不能开业的原因为项目改造装修及与施工方存在工程造价确认分歧,郑康豪也多次表态与深圳泛华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无业务合作,但投资者对此依然存疑。
部分深圳中小投资者向记者提供的公开信息显示:皇庭集团租赁经营的皇庭V酒店,该项目工程的监理公司为深圳泛华旗下的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监理公司;郑康豪董事长控股的博罗石湾镇地产公司的合作股东廖强,也与深圳泛华有着密切合作关系。
公开信息显示,廖为中国书画协会副主席,惠州中仁集团董事长,与深圳泛华合作开发位于博罗县城东面的麦田岭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20亿元人民币;与皇庭集团联合开发位于博罗石湾新城和东莞石龙新城交汇处516亩住宅项目,该项目投资20亿元人民币。与卓越集团合作开发位于广东罗浮山中心景区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投资32亿元人民币。
此外,于2009年8月——2010年9月在深国商担任总经理的唐大进,曾任深圳嘉宝田集团总裁、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而廖强控制的惠州中仁集团与深圳嘉宝田集团自内蒙古又有着露天煤矿矿产项目合作。
针对上述敏感信息,曹剑在询问皇庭集团有关负责人后告诉记者,“廖强已把博罗石湾镇地产项目的股权全部转给了皇庭集团。此前,郑康豪与其并不相识,由朋友介绍合作,对其与深圳泛华的合作不知情。皇庭V酒店是皇庭集团租赁经营,建设方为卓越集团,不是皇庭集团。”
对于深圳泛华与深国商间的暧昧关系,投资者还提醒关注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
2007年8月,融发公司向郑开德无息短期借款人民币2600万元,后公司陆续归还完毕。但直到2008年7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才对该项借款审议通过。
诡异的是,明明公司董事会公告声称该笔借款已经归还完毕,但2008年年报显示,深国商对郑开德的应付欠款仍有300万元,同时还特意注明对郑的借款为无息借款。
11月21日,深国商(000056.SZ)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称公司与原大股东马来西亚和昌父子有限公司2060万元股权转让纠纷二审败诉。
无独有偶的是,董事长郑康豪控股77.28%的博罗县石湾镇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博罗石湾地产)亦将被列为公共被告起诉。据广东博罗县人民法院最新披露,杨永强、王玲玲对博罗石湾地产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13年3月6日开庭审理。
时至今日,深国商中小股东维权已经下成了一场残棋,股东大会会议地址变更、网络投票的增加,只是深圳中小投资者维权的表面胜利。而有关皇庭广场完工开业装修支出的合理性、完工开业日期的不确定性以及郑康豪与施工方深圳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泛华)之间的真实关系等诸多疑点,就像挥之不去的阴霾压在了投资者心头。
匪夷所思的账单
11月10日,深国商发布了《关于融发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及前期资金用途的公告》,对皇庭广场项目2010年7月1日——2012年10月22日期间的工程费用支出逐笔列示说明。
据上述公告披露,报告期内,皇庭广场资金流入总计37亿元(扣除借新还旧20亿元,净流入为17亿元),加上其他资金2170万元,资金流出为170,439万元;账户余额为1713万元。
但多名维权股东代表对此支出明细账单表示不解,据部分股东初步测算,皇庭广场工程借款账户正常余额应在1亿元至2亿元,而不是1700多万。
但本报记者依据公开信息测算的账户余额,与股东测算的有一定差异。
2010年7月,深国商皇庭广场项目通过渤海信托融入借款13亿元人民币,该笔借款用于:1.偿还建行前期期借款37500万元;2.偿还泛华公司主体工程款48800万元;3.偿还林婉英、陈建奇、魏保桐等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10597万元;4.支付员工商铺补偿款1023万元;5.归还深圳市恒盛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恒盛达)借款4000万元;6.支付泛华公司装修工程款3000万元。上述6笔工程款项支出期间为2010年7月-2011年1月,期末皇庭广场工程借款账户余额应为25080万元。
2011年6月,深国商皇庭广场通过建设银行借款12亿元,其中10亿元用于归还2010年7月渤海信托的借款本金,支付员工商铺借款、深圳泛华主体工程款、归还其他借款合计6908万元,将前期25080万元资金余额滚入计算,截至2011年10月的工程借款账户余额应为38172万元。
2012年3月,深国商通过平安信托为皇庭广场项目融资12亿元,7亿元用于偿还2011年6月份借的建行借款本金,3亿元用于偿还2010年7月份借的渤海信托借款本金,将上一期账户余额38172万元滚存计算,此时的账户余额应为58172万元,在扣除深圳泛华工程装修款、项目设计费用、工程造价费支出10799万元后,账户余额应为47373万元。
此外,上述三笔借款于2010年7月——2012年10月间还共同支付了管理费用、项目使用其他费用、项目招商广告费用、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利息及辅助费用39543万元,账户余额7830万元。
那么,问题出在了哪里呢?
分析深国商披露的皇庭广场工程的其他(零星部分支出)费用支出没有具体数字,依据其披露1713万元账户余额推算,报告期内的零星支出高达6117万元。
而公司已支付给深圳泛华的工程装修款才1.1亿元,如此巨额零星开支是否合理呢?
对此,深国商的书面回复是,其他——零星部分支出主要构成为:1.归还主要重组期间大股东借款6200万元;2.监理、工地水电及开发间接费用:1544万元;3.员工商铺代缴个人所得税款:495万元;4.其他:零星支出。
由此观之,深国商的其他零星开支合计为8239万元,比记者测算结果又高出了2122万元,如此一来,若将这8000多万元的零星开支计入在内,并藉此推算其工程借款账户余额,则1713万元的账户余额就会变成-409万元。
一位维权股东提醒记者注意,为皇庭广场提供借款的恒盛达公司背景十分可疑。
工商资料显示,其注册资本只有50万元,于2010年3月18日注册成立,法人代表为许芬,其与另一名为韩冰的自然人各出资25万元,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13区宝民路镇南工业大厦B型轻工厂房1栋厂房624室,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兴办实业。迄今为止无年检信息。
一家于2010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只有50万元的小公司,但皇庭广场工程借款账户却于当年9月向其偿还了4000万元借款。
深国商董秘曹剑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这是工程项目前期向个人借款,公司不能直接向个人支付,就成立了公司。”随后,深国商给记者的书面答复是,“融发公司于2010年上半年进行了部分借款,2010年9月,公司归还上述借款及利息,借款方委托深圳恒盛达公司进行收款,故公司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入恒盛达公司账户。”
此外,皇庭广场工程借款账户于2012年3月至2012年10月发生的2539万元项目设计费、工程造价咨询费支出也被投资者视为异常。
据深国商2011年报显示,应付设计公司EbonyLimited工程设计余额仅为162.97万元,2010年年报显示的应付设计公司RKTL设计余额为64.6万元,应付深圳市国晨造价咨询公司的费用余额为283万元,这些费用加起来不过510.5万元。
对此,曹剑的解释为,“年报披露的数据只是以前的设计、工程造价费用,皇庭广场项目装修施工设计做出调整后,又有新费用发生。”
一位深圳维权股东表示不解,“以往公司应付费用的账龄都在1年以上,且公开标注的理由是付款未到期。现在新追加的设计、工程造价费用却快速支付,有在融资前突击花钱嫌疑。”
绕不开的深圳泛华
截至目前,深国商累计已向深圳泛华支付皇庭广场工程装修款1.1亿元,而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又表决通过了7亿元借款及完工装修开业追加两亿元投资的议案。
对于此次追加投入是否足够用,深国商的书面答复是:公司目前没有其它收入,预计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开业前的资金需求。预计项目试营业后,公司将会通过其它融资方式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财务压力,也会考虑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再筹措部分资金。
针对皇庭广场完工开业问题,深国商书面答复指出,项目重新启动改造装修后,由于上述原因改造导致了工程量有所变化。后来,我司也多次致函施工方要求重新签定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工期、工程量和造价等,但施工方一直要求我公司就改造和装修先进行初步对账,该项工作已经从今年7月份持续到上月末。目前,双方有一定差异和分歧,正在协商中。
尽管深国商认定皇庭广场不能开业的原因为项目改造装修及与施工方存在工程造价确认分歧,郑康豪也多次表态与深圳泛华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无业务合作,但投资者对此依然存疑。
部分深圳中小投资者向记者提供的公开信息显示:皇庭集团租赁经营的皇庭V酒店,该项目工程的监理公司为深圳泛华旗下的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监理公司;郑康豪董事长控股的博罗石湾镇地产公司的合作股东廖强,也与深圳泛华有着密切合作关系。
公开信息显示,廖为中国书画协会副主席,惠州中仁集团董事长,与深圳泛华合作开发位于博罗县城东面的麦田岭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20亿元人民币;与皇庭集团联合开发位于博罗石湾新城和东莞石龙新城交汇处516亩住宅项目,该项目投资20亿元人民币。与卓越集团合作开发位于广东罗浮山中心景区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投资32亿元人民币。
此外,于2009年8月——2010年9月在深国商担任总经理的唐大进,曾任深圳嘉宝田集团总裁、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而廖强控制的惠州中仁集团与深圳嘉宝田集团自内蒙古又有着露天煤矿矿产项目合作。
针对上述敏感信息,曹剑在询问皇庭集团有关负责人后告诉记者,“廖强已把博罗石湾镇地产项目的股权全部转给了皇庭集团。此前,郑康豪与其并不相识,由朋友介绍合作,对其与深圳泛华的合作不知情。皇庭V酒店是皇庭集团租赁经营,建设方为卓越集团,不是皇庭集团。”
对于深圳泛华与深国商间的暧昧关系,投资者还提醒关注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
2007年8月,融发公司向郑开德无息短期借款人民币2600万元,后公司陆续归还完毕。但直到2008年7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才对该项借款审议通过。
诡异的是,明明公司董事会公告声称该笔借款已经归还完毕,但2008年年报显示,深国商对郑开德的应付欠款仍有300万元,同时还特意注明对郑的借款为无息借款。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