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称今年来平均5天有一起汽车召回
2012-11-05 11:46:32 来源:新浪 评论:0 点击: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公布后,引起了岛城车主的广泛关注。记者采访获悉,近年来国内的汽车召回量呈日益增多的趋势,今年以来,国内平均每5天就有一起汽车召回。不过,召回条例也有不少遗憾,例如广大车主希望在召回的同时,车商能够给予一定的补偿。业内人士认为,在汽车“三包”出台之前,召回补偿还无法实现。
平均每5天一起召回
就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公布的当天,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就发布公告,称法拉利[微博]玛莎拉蒂汽车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玛莎拉蒂轿车。而今年以来,10个月已经发布了60个批次的汽车召回公告,平均每五天就会发布一起汽车召回公告。
记者盘点发现,单是10月份就有三起召回数量过万的公告,其中广汽丰田召回部分国产凯美瑞、凯美瑞混合动力、雅力士、汉兰达706816辆,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召回进口RAV4、汉兰达25830辆,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威驰、卡罗拉、RAV4,涉及数量663150辆。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信息,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收到汽车产品缺陷信息投诉8840例,投诉信息涉及148个汽车制造商(含轮胎制造商)、596个车型,共计实施汽车召回80余次。
车主感叹腰杆硬起来
10月31日,市民马先生说,他仔细地研读了一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觉得这绝对是件大好事。
“相对于财大气粗的车商来说,车主显然处于弱势地位。”马先生说,以前遇到汽车质量问题,车主只能一遍遍找代表车商利益的4S店交涉。或者联合其他面临同样问题的车主,一起向车商讨说法。而召回条例明确指出,任何个人都有权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这样广大车主的“腰杆子”可以硬起来了。
也有车主认为,汽车召回制度从原来的“规定”变身“条例”,正式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度。除了要求车商自主召回以外,条例还明确了质量监督部门将强制车商召回缺陷产品。这意味着,一旦汽车再出现质量缺陷,车商再也不敢像以前一样藏着掖着。
业内人士称条例有缺憾
岛城一家4S店的相关负责人李瑞表示,网友讨论最热烈的就是在今年初公开征求的意见稿中对“缺陷”定义时提及了“人体健康”因素,但是在定稿中删除了,新出的条例所称的缺陷修改为了“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李瑞说,市民比较关心的有毒气体超标等因素就无法纳入召回范围,这就给汽车制造商很大的空间。
此外,年初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生产者获知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并自调查分析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质检部门报告”,“但是定稿中10个工作日的期限被删除了,这样的话车企很有可能‘拖着不办’。”
李瑞还表示,新的条例要求汽车厂家召回缺陷汽车,但是对补偿细节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期待
召回时应给与车主合理补偿
“尽管条例明确了厂商对缺陷产品应当及时召回,但是对于车主来说,只召回不补偿显然不合理。”岛城车主王洪说,他翻看了新的条例后,发现只有第十九条跟召回补偿有挂钩,“条例说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缺陷,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
王洪说,“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这个不好界定,现在汽车召回的话一般都是车主自己将车开到4S店,过路费、油钱是不是就得厂商承担?此外,自己花费在这上面的时间成本、误工费等厂商是否可以给补偿?王洪并没有从新的条例上找到相关的语句。
不过,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目前汽车召回不补偿的确不太合理,但是毕竟有进步。此外,新条例也规定了汽车产品存在条例规定的缺陷以外的质量问题的,车主有权依照法律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有理由期待在以后的法律法规中将出现召回补偿。
■相关链接
汽车召回行为不伤品牌形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青岛作为重要的汽车销售区域市场,近年来几乎每起汽车召回都涉及岛城车主。但是岛城多家汽车经销商负责人认为,对缺陷汽车进行召回,并没有损伤汽车的品牌形象。
“我们经销的汽车去年和今年都有大规模的召回,但销量并没有受到影响。”崂山区龙岗路一家4S店销售经理季先生介绍:“召回并不意味着车辆品质低劣,反而体现了汽车厂家对消费者负责。汽车召回的原因很复杂,既有涉及发动机、安全气囊、刹车系统等重要的零部件,也涉及到坐椅、喇叭等小零部件,因此召回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但是,分析以往的召回案例发现,基本上集中在合资品牌及进口汽车上,自主品牌汽车很少有召回的案例。在季先生看来,合资品牌和进口汽车重视汽车召回,是从丰田事件开始的。因为当时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丰田对中国消费者实行区别对待,给中国消费者造成较大伤害,其后遭遇了信任危机。目前,大部分知名汽车品牌都进入了中国市场,这些车企看好中国市场的潜力,想在中国长期发展,对中国消费者自然越来越重视,对汽车质量的把关和责任担当上都要优于自主品牌。
不过,也有经销商认为,随着汽车召回制度的完善和消费者对质量问题的日益关注,对缺陷汽车实施召回已经成为车企的一种趋势。岛城车主徐刚认为,在汽车“三包”迟迟无法出台的情况下,汽车召回制度是保护车主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自主品牌在向高端市场发力的同时,应该在召回问题上‘开明’一些,这将有助于提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美誉度。”徐刚说。记者马正拓王元孔
平均每5天一起召回
就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公布的当天,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就发布公告,称法拉利[微博]玛莎拉蒂汽车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玛莎拉蒂轿车。而今年以来,10个月已经发布了60个批次的汽车召回公告,平均每五天就会发布一起汽车召回公告。
记者盘点发现,单是10月份就有三起召回数量过万的公告,其中广汽丰田召回部分国产凯美瑞、凯美瑞混合动力、雅力士、汉兰达706816辆,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召回进口RAV4、汉兰达25830辆,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威驰、卡罗拉、RAV4,涉及数量663150辆。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信息,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收到汽车产品缺陷信息投诉8840例,投诉信息涉及148个汽车制造商(含轮胎制造商)、596个车型,共计实施汽车召回80余次。
车主感叹腰杆硬起来
10月31日,市民马先生说,他仔细地研读了一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觉得这绝对是件大好事。
“相对于财大气粗的车商来说,车主显然处于弱势地位。”马先生说,以前遇到汽车质量问题,车主只能一遍遍找代表车商利益的4S店交涉。或者联合其他面临同样问题的车主,一起向车商讨说法。而召回条例明确指出,任何个人都有权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这样广大车主的“腰杆子”可以硬起来了。
也有车主认为,汽车召回制度从原来的“规定”变身“条例”,正式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度。除了要求车商自主召回以外,条例还明确了质量监督部门将强制车商召回缺陷产品。这意味着,一旦汽车再出现质量缺陷,车商再也不敢像以前一样藏着掖着。
业内人士称条例有缺憾
岛城一家4S店的相关负责人李瑞表示,网友讨论最热烈的就是在今年初公开征求的意见稿中对“缺陷”定义时提及了“人体健康”因素,但是在定稿中删除了,新出的条例所称的缺陷修改为了“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李瑞说,市民比较关心的有毒气体超标等因素就无法纳入召回范围,这就给汽车制造商很大的空间。
此外,年初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生产者获知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并自调查分析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质检部门报告”,“但是定稿中10个工作日的期限被删除了,这样的话车企很有可能‘拖着不办’。”
李瑞还表示,新的条例要求汽车厂家召回缺陷汽车,但是对补偿细节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期待
召回时应给与车主合理补偿
“尽管条例明确了厂商对缺陷产品应当及时召回,但是对于车主来说,只召回不补偿显然不合理。”岛城车主王洪说,他翻看了新的条例后,发现只有第十九条跟召回补偿有挂钩,“条例说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缺陷,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
王洪说,“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这个不好界定,现在汽车召回的话一般都是车主自己将车开到4S店,过路费、油钱是不是就得厂商承担?此外,自己花费在这上面的时间成本、误工费等厂商是否可以给补偿?王洪并没有从新的条例上找到相关的语句。
不过,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目前汽车召回不补偿的确不太合理,但是毕竟有进步。此外,新条例也规定了汽车产品存在条例规定的缺陷以外的质量问题的,车主有权依照法律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有理由期待在以后的法律法规中将出现召回补偿。
■相关链接
汽车召回行为不伤品牌形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青岛作为重要的汽车销售区域市场,近年来几乎每起汽车召回都涉及岛城车主。但是岛城多家汽车经销商负责人认为,对缺陷汽车进行召回,并没有损伤汽车的品牌形象。
“我们经销的汽车去年和今年都有大规模的召回,但销量并没有受到影响。”崂山区龙岗路一家4S店销售经理季先生介绍:“召回并不意味着车辆品质低劣,反而体现了汽车厂家对消费者负责。汽车召回的原因很复杂,既有涉及发动机、安全气囊、刹车系统等重要的零部件,也涉及到坐椅、喇叭等小零部件,因此召回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但是,分析以往的召回案例发现,基本上集中在合资品牌及进口汽车上,自主品牌汽车很少有召回的案例。在季先生看来,合资品牌和进口汽车重视汽车召回,是从丰田事件开始的。因为当时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丰田对中国消费者实行区别对待,给中国消费者造成较大伤害,其后遭遇了信任危机。目前,大部分知名汽车品牌都进入了中国市场,这些车企看好中国市场的潜力,想在中国长期发展,对中国消费者自然越来越重视,对汽车质量的把关和责任担当上都要优于自主品牌。
不过,也有经销商认为,随着汽车召回制度的完善和消费者对质量问题的日益关注,对缺陷汽车实施召回已经成为车企的一种趋势。岛城车主徐刚认为,在汽车“三包”迟迟无法出台的情况下,汽车召回制度是保护车主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自主品牌在向高端市场发力的同时,应该在召回问题上‘开明’一些,这将有助于提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美誉度。”徐刚说。记者马正拓王元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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