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全面清理整顿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打击非法集资
2012-10-31 14:34:23 来源:新华网 评论:0 点击:
新华网西安10月26日专电(记者许祖华)为促进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经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行为,西安市工商局将从即日起至12月中旬,对全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清理整顿期间,西安市工商局将暂停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工商登记注册。
据了解,西安市工商部门将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登记注册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中只能体现一个行业,在名称中表述为“担保”字样;经营范围一般核准为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尾付款如约偿还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仓储监管担保等担保业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货币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西安市工商部门将全面检查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发现超范围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登记事项逐户进行排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或责令改正。要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自查,签署《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承诺书》;查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等登记事项违法行为;依据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主体资格的要求,对不符合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主体资格条件的,由各分县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行为。
据了解,西安市工商部门将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登记注册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中只能体现一个行业,在名称中表述为“担保”字样;经营范围一般核准为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尾付款如约偿还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仓储监管担保等担保业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货币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西安市工商部门将全面检查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发现超范围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登记事项逐户进行排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或责令改正。要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自查,签署《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承诺书》;查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等登记事项违法行为;依据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主体资格的要求,对不符合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主体资格条件的,由各分县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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