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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龙管业董事违规减持 深交所启动处罚程序
2012-10-19 11:02: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本周二,《每日经济新闻》以《巨龙管业(11.29,-0.04,-0.35%)董事窗口期顶格减持次日现业绩利空》为题,对于巨龙管业(002619,收盘价11.33元)董事刘国平涉嫌违规减持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市场各方广泛关注。记者最新获悉,上述事件已经进入监管部门的视线。
  
  减持引发重重疑问
  
  一则高管减持信息,将此前并未受到太多关注的巨龙管业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深交所公布信息显示,担任巨龙管业董事一职的刘国平,在10月11日以10.91元的均价,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转让所持的57.2万股,累计套现624.0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刘国平所持股份在10月8日刚刚解禁,此次减持的57.2万股,恰恰就是一年减持的上限(高管在职期间减持比例不超过持股数的25%)。
  
  由于巨龙管业本月28日将披露三季报,刘国平此次减持时点恰好处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的减持禁期中。更令人惊讶的是,就在刘国平大手笔减持的第二天,巨龙管业大幅下调三季报业绩预测,由此前预计净利润同比下滑20%~40%,变为同比下滑40%~60%。
  
  为什么刘国平选择在三季报披露窗口期、业绩利空袭来前一个交易日顶格减持?难道刘国平对于三季报、业绩预测披露时间以及减持相关规定毫不知情?对于上市仅一年业绩就大幅下滑的巨龙管业,对上述事件又有何看法?这些都是需要巨龙管业和刘国平本人回答的问题。
  
  深交所:已启动处罚程序
  
  刘国平上述减持行为因本报报道曝光之后,立刻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很多中小投资者对于这一事件都表示非常不满,并向监管部门进行反映。虽然巨龙管业尚未给予正面回应,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深交所有关部门表示已经启动相应的处罚程序。
  
  深交所在回复投资者的信函中表示,“巨龙管业董事刘国平的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我们已经启动相应的处罚程序,将根据现行规则对巨龙管业董事刘国平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也曾就相关情况向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进行反映。浙江监管局相关部门在了解情况之后非常重视,立刻要求记者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对巨龙管业高管减持一事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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