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集团下属公司违规销售苹果10万片次品显示屏
2012-10-12 13:46:15 来源:新浪财经 评论:0 点击:
苹果公司的产品又出问题,这次不是别人仿冒,而是代工厂监守自盗。尽管在前日下午,美国苹果公司亚太区安全总监DonaldShruhan向深圳市场监管局赠送了“深圳质量守护者,三打两建立新功”的牌匾,中间苦涩却无法自圆其说。今年上半年,罗湖市场监管局查获深圳中浦美达科技有限公司一批货值3200万元的iPhone显示屏,鉴定发现这些是为苹果公司代工的韩国LG集团下属两家企业偷卖的次品。罗湖市场监管局对中浦美达罚没金额(含货值)达1.28亿元。这个金额,是深圳市场监管系统设置以来的最大罚单。
案件源于一宗举报。
今年4月6日,罗湖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罗湖宝安南路红桂皇冠大厦负一楼有3个涉嫌售假的仓库。该局联合桂园派出所突击检查,现场发现3个隐蔽仓库,堆满1200多个带有“LG”标识的纸箱,每箱装有90片标有“APPLE”字样的崭新手机屏,总数10万余片。
执法人员比对发现,该批配件为涉嫌假冒伪劣iPhone显示屏,每片市场售价超过100元。当事人提供了宝安区深圳中浦美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浦美达)的营业执照,但无法提供该批商品的合法购销凭证。因涉嫌销售假冒“APPLE”手机屏,该局暂扣商品,立案调查。
被查后企业法人代表下落不明
因涉及伪劣商品数量大,初步估计货值3200万元,该案被定为领导包办的“三打”大要案件。罗湖市场监管局分析认为,该公司法人代表涉嫌以中浦美达的名义掩盖从事非法行为。
有注册地点,有法定代表人,有经营项目……案件水落石出应该不难。不过,罗湖市场监管局昨日在给南都记者的答复中透露,执法人员曾于4月18日上门检查中浦美达的注册地址,发现登记地址没有当事人,查无实处。该公司法人代表余某自仓库被查后一直无法联系。办案线索中断。
昨日南都记者通过深圳市场监管局查询发现,中浦美达的注册地点为宝安区民治街道龙塘社区龙塘新村33栋201号,与案发的罗湖区宝安南路红桂皇冠大厦相距甚远。其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数码通讯产品、电脑及手机周边配件的技术开发(不含生产加工)及销售等。
苹果自查发现系真品配件
因iPhone在中国乃至全球手机市场都有相当高的占有率,假冒伪劣配件一旦流入市场,将给消费者权益带来极大隐患,罗湖市场监管局邀请苹果公司派人来深协助调查。
4月11日,“APPLE”商标权利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派人到罗湖市场监管局对涉案手机显示屏进行核查。苹果公司在给罗湖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书中确认,涉案显示屏为苹果公司真品配件,在保税区内生产,仅供出口,本案当事人不应该持有该产品。随后,苹果公司派了6名技术人员对涉案物品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信息采集和抽检工作。经鉴定,该批显示屏为其授权代工厂乐金显示(南京)有限公司和乐金显示(烟台)有限公司制造。这两家公司均为韩国LG集团的下属公司。
次品被LG集团旗下工厂违规销售
既是真品,为何没有按正常渠道流入深圳?罗湖市场监管局与苹果公司的鉴定显示,这些真品虽系苹果公司授权生产,但不符合该公司的执行标准,为工厂次品,本应在厂内销毁,不得进入市场流通。乐金显示(南京)和乐金显示(烟台)这两家公司随后也出具了针对涉案物品的证明文件,证明称,“10万片手机显示屏都是未达到苹果公司执行标准的工厂次品”。
据中浦美达的员工供述,该批货物是从香港脈进公司购买的,而香港脈进又是从南京LG工厂购买的。中浦美达无法提供海关、税务等合法购销凭证。苹果公司则表示从未授权香港脈进和中浦美达可以使用经营苹果公司注册商标和产品。
罗湖市场监管局认定,苹果公司代工厂涉嫌将本应销毁的次品销售给第三方公司牟利,违反了与苹果公司的代工协议;而此次流出的工厂次品,主要目的是用于向iPhone用户提供换屏等服务。
7月31日,罗湖市场监管局确定对中浦美达罚没金额(含货值)达1.28亿元,这是迄今为止市场监管系统开出的最大罚单。中浦美达委托员工尹某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案正在执行,同时移送罗湖公安分局,对涉嫌触犯刑法的事实进一步调查。
采写:南都记者周伟涵通讯员彭湘媛
答疑
天价罚款能否如数收缴
针对该案件出现的一些疑问,罗湖市场监管局陈科长昨日做出答复。
Q:此前是否有次品屏已用于更换服务?
A:相信这不是第一单也不是唯一一单案件,但本案未发现有流入市场的次品。
Q:此案罚款数目为何这么高?
A:被查获的显示屏货值约3200万元,工商部门最高可罚款数额是货值的3倍,因此罚没金额(含货值)达1.28亿元。
Q:购买商被罚款,代工厂难道无罪?
A:代工厂应该有责任,罗湖分局已向南京和山东当地工商部门发函,由他们处理。
Q:罚款是否已交齐?
A:有点难度。罚款数额高,老板可能交不起。但罗湖市场监管局7月31日已下发罚款通知书,对方员工也已签收,本应15天内交齐,至今已超过时限。按照法律规定,对方还有3个月申诉期,若过了此期限未交款,罗湖分局将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源于一宗举报。
今年4月6日,罗湖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罗湖宝安南路红桂皇冠大厦负一楼有3个涉嫌售假的仓库。该局联合桂园派出所突击检查,现场发现3个隐蔽仓库,堆满1200多个带有“LG”标识的纸箱,每箱装有90片标有“APPLE”字样的崭新手机屏,总数10万余片。
执法人员比对发现,该批配件为涉嫌假冒伪劣iPhone显示屏,每片市场售价超过100元。当事人提供了宝安区深圳中浦美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浦美达)的营业执照,但无法提供该批商品的合法购销凭证。因涉嫌销售假冒“APPLE”手机屏,该局暂扣商品,立案调查。
被查后企业法人代表下落不明
因涉及伪劣商品数量大,初步估计货值3200万元,该案被定为领导包办的“三打”大要案件。罗湖市场监管局分析认为,该公司法人代表涉嫌以中浦美达的名义掩盖从事非法行为。
有注册地点,有法定代表人,有经营项目……案件水落石出应该不难。不过,罗湖市场监管局昨日在给南都记者的答复中透露,执法人员曾于4月18日上门检查中浦美达的注册地址,发现登记地址没有当事人,查无实处。该公司法人代表余某自仓库被查后一直无法联系。办案线索中断。
昨日南都记者通过深圳市场监管局查询发现,中浦美达的注册地点为宝安区民治街道龙塘社区龙塘新村33栋201号,与案发的罗湖区宝安南路红桂皇冠大厦相距甚远。其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数码通讯产品、电脑及手机周边配件的技术开发(不含生产加工)及销售等。
苹果自查发现系真品配件
因iPhone在中国乃至全球手机市场都有相当高的占有率,假冒伪劣配件一旦流入市场,将给消费者权益带来极大隐患,罗湖市场监管局邀请苹果公司派人来深协助调查。
4月11日,“APPLE”商标权利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派人到罗湖市场监管局对涉案手机显示屏进行核查。苹果公司在给罗湖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书中确认,涉案显示屏为苹果公司真品配件,在保税区内生产,仅供出口,本案当事人不应该持有该产品。随后,苹果公司派了6名技术人员对涉案物品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信息采集和抽检工作。经鉴定,该批显示屏为其授权代工厂乐金显示(南京)有限公司和乐金显示(烟台)有限公司制造。这两家公司均为韩国LG集团的下属公司。
次品被LG集团旗下工厂违规销售
既是真品,为何没有按正常渠道流入深圳?罗湖市场监管局与苹果公司的鉴定显示,这些真品虽系苹果公司授权生产,但不符合该公司的执行标准,为工厂次品,本应在厂内销毁,不得进入市场流通。乐金显示(南京)和乐金显示(烟台)这两家公司随后也出具了针对涉案物品的证明文件,证明称,“10万片手机显示屏都是未达到苹果公司执行标准的工厂次品”。
据中浦美达的员工供述,该批货物是从香港脈进公司购买的,而香港脈进又是从南京LG工厂购买的。中浦美达无法提供海关、税务等合法购销凭证。苹果公司则表示从未授权香港脈进和中浦美达可以使用经营苹果公司注册商标和产品。
罗湖市场监管局认定,苹果公司代工厂涉嫌将本应销毁的次品销售给第三方公司牟利,违反了与苹果公司的代工协议;而此次流出的工厂次品,主要目的是用于向iPhone用户提供换屏等服务。
7月31日,罗湖市场监管局确定对中浦美达罚没金额(含货值)达1.28亿元,这是迄今为止市场监管系统开出的最大罚单。中浦美达委托员工尹某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案正在执行,同时移送罗湖公安分局,对涉嫌触犯刑法的事实进一步调查。
采写:南都记者周伟涵通讯员彭湘媛
答疑
天价罚款能否如数收缴
针对该案件出现的一些疑问,罗湖市场监管局陈科长昨日做出答复。
Q:此前是否有次品屏已用于更换服务?
A:相信这不是第一单也不是唯一一单案件,但本案未发现有流入市场的次品。
Q:此案罚款数目为何这么高?
A:被查获的显示屏货值约3200万元,工商部门最高可罚款数额是货值的3倍,因此罚没金额(含货值)达1.28亿元。
Q:购买商被罚款,代工厂难道无罪?
A:代工厂应该有责任,罗湖分局已向南京和山东当地工商部门发函,由他们处理。
Q:罚款是否已交齐?
A:有点难度。罚款数额高,老板可能交不起。但罗湖市场监管局7月31日已下发罚款通知书,对方员工也已签收,本应15天内交齐,至今已超过时限。按照法律规定,对方还有3个月申诉期,若过了此期限未交款,罗湖分局将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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