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车自造牌照上路 浚县公安局责令整改
2012-09-24 10:57:30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9月7日,大河网网友王先生向焦点民声栏目反映鹤壁市浚县有十几辆“治安巡逻”车悬挂自制牌照招摇过市,无人监管。9月14日,浚县公安局回应称已责令办理车辆入户手续,牌证齐全后方可上路行驶。
网友:治安巡逻车自造牌照招摇过市
“9月2日上午,我在浚县S215省道伾山办事处杨堤村附近看到好几辆悬挂违规自造牌照的治安巡逻车辆。从车辆号牌编号看,目前至少有18辆使用违规自造号牌的治安巡逻车每天招摇过市,无人过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网友张先生说,无牌车极易逃脱电子警察的监管,行驶时会有恃无恐,超速、闯红灯、违章超车等。更有甚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能会不负责地逃逸,给受害者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无牌行车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真正作为起来,严加整治,依法查处。
浚县公安局:罚款200元记6分处罚
9月14日,浚县公安局已将该情况调查清楚,并向焦点民声栏目作出书面回复。
回复中称,经查,网民所反映车辆为浚县黎阳街道办事处治安巡防车辆。为加大辖区巡防力度,黎阳街道办事处组建了联合治安巡防队伍,考虑到这些车辆只在黎阳辖区进行治安巡防,而不外出,他们没有为这些车辆办理入户手续。同时,为方便管理,在该批车辆上张贴了自制编号。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黎阳治安巡防大队的车辆所张贴的“自制编号”不是法律上所说的机动车号牌,属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为。
目前,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黎阳治安巡防大队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按规定办理车辆入户手续,牌证齐全后方可上路行驶。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驶该巡防车上路的黎阳治安巡防大队队员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浚县公安局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以“全省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活动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立即扣留车辆,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从严处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网友:治安巡逻车自造牌照招摇过市
“9月2日上午,我在浚县S215省道伾山办事处杨堤村附近看到好几辆悬挂违规自造牌照的治安巡逻车辆。从车辆号牌编号看,目前至少有18辆使用违规自造号牌的治安巡逻车每天招摇过市,无人过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网友张先生说,无牌车极易逃脱电子警察的监管,行驶时会有恃无恐,超速、闯红灯、违章超车等。更有甚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能会不负责地逃逸,给受害者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无牌行车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真正作为起来,严加整治,依法查处。
浚县公安局:罚款200元记6分处罚
9月14日,浚县公安局已将该情况调查清楚,并向焦点民声栏目作出书面回复。
回复中称,经查,网民所反映车辆为浚县黎阳街道办事处治安巡防车辆。为加大辖区巡防力度,黎阳街道办事处组建了联合治安巡防队伍,考虑到这些车辆只在黎阳辖区进行治安巡防,而不外出,他们没有为这些车辆办理入户手续。同时,为方便管理,在该批车辆上张贴了自制编号。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黎阳治安巡防大队的车辆所张贴的“自制编号”不是法律上所说的机动车号牌,属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为。
目前,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黎阳治安巡防大队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按规定办理车辆入户手续,牌证齐全后方可上路行驶。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驶该巡防车上路的黎阳治安巡防大队队员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浚县公安局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以“全省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活动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立即扣留车辆,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从严处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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