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界一致抗辩 中方或将实施"反制裁"回击
2012-09-07 09:46:44 来源:凤凰 评论:0 点击:
9月6日,和业界预料的一样,欧盟委员会最终还是发布了公告,称其将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
作为回应,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第一时间发表谈话指出,“尽管中方多次呼吁通过磋商合作化解光伏产品贸易摩擦,但欧盟委员会仍执意发起反倾销调查。中方对此深表遗憾”。
对此,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环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欧盟做出的决定违背了国际气候公约的基本原则,我们反对这种贸易壁垒的做法”。
英利集团公共关系总监梁田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此,我们感到十分失望。下一步,企业将紧密团结,积极展开抗辩”。
各界通力合作
将积极抗辩欧盟“反倾销”
受到欧盟反倾销立案消息的影响,9月6日,光伏“中概股”再现普跌,只不过在市场早有心理准备的基础上,各股跌幅十分有限。截至收盘,英利新能源股价下跌3.11%、尚德电力下跌0.85%、阿特斯下跌0.38%。
和资本市场的表现一致,政府层面、学界、光伏业亦早已对欧盟反倾销调查最终立案做足了心理准备。
石定环向记者透露,“近期,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已多次召集光伏企业就此事展开研讨,相关建议已通过国务院参事室上报国务院,并得到高度重视”。
与此同时,梁田告诉记者,“温家宝总理在第二轮中德政府磋商中对‘协商解决光伏产业问题,避免反倾销’做出的卓有成效的努力为业界增添了信心。作为企业,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政府周围。今天(9月6日),英利内部还将就下一步应对措施再次展开研讨”。
根据相关规定,在欧盟反倾销立案后2个月到9个月时间内,初裁结果才会发布。那么下一步,积极抗辩将成为各界的首要任务之一。
“从某一角度来看,欧盟反倾销立案后,反倾销调查组将正式成立,这使我方抗辩渠道更为明确、畅通,游说也将更为有的放矢。”梁田向记者表示。
中欧光伏各有依赖
一意孤行将两败俱伤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到欧盟的总金额约为204亿美元,且欧洲一直占据着全球光伏市场逾70%的份额。因此,这起我国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必将给予中国光伏业沉重打击。
但与此同时,欧盟各国光伏业对中国市场的依赖也有目共睹。
2011年,以技术研发、原材料、设备制造等为优势的欧盟,对华出口光伏设备及原材料总值达75亿美元。在近年的光伏贸易方面,欧盟也基本处于顺差状态。以全球最大的光伏安装国德国为例,如今中德两国光伏行业已经形成了优势互补、相互依存的关系。2011年,中国从德国进口了7.64亿美元的多晶硅材料和3.6亿美元的银浆原料。此外,在累计从海外采购约400亿元的光伏电池生产设备中,德国和瑞士等欧洲国家产品占近5成。
正如沈丹阳所言,“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复苏滞缓,各国光伏产业都出现了企业经营困难,破产倒闭等现象,中国也不例外。目前,全球光伏产业发展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中欧光伏产业更是一种相互依存、互利合作关系。限制中国光伏电池产品,不仅伤害中欧双方产业的利益,也将破坏全球光伏产业和清洁能源的健康发展。欧盟若对中国光伏产品设限,恐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自身强大才是硬道理
中国或将实施“反制裁”
石定环向记者表示,“在欧洲,很多的光伏企业都参与到了我国光伏产业链中,他们的发展有赖于中国光伏市场的不断壮大。因此,欧盟反倾销立案遭遇到了其内部的强烈反对,这对我方抗辩将产生积极作用”。
或许正基于上述一系列的原因,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时表态,“希望欧盟委员会、有关企业与中方一起尝试通过沟通交流来排除和解决问题,不要启动反倾销程序”。
而事实上,即便欧盟反倾销调查已正式立案,我国政府仍然给其留有余地。如沈丹阳曾强调,“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中方再次敦促欧方信守二十国集团洛斯卡沃斯峰会承诺:在2014年前不采取任何新的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措施,并收回任何已产生的新保护主义措施。中方呼吁欧方能从中欧经贸合作的大局出发,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和建议,通过磋商合作解决光伏产品贸易摩擦。
但与此同时,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权威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在欧盟,贸易保护主义一直占据上风。而作为一个重要的新兴产业,中国光伏业绝不能做‘待宰羔羊’。如果欧盟一再逼迫,我方还是有诸多‘反制裁’措施的,例如发起对欧盟多晶硅产品的‘双反’调查等”。
对此,石定环认为,“如果欧盟逼迫我方实施‘反制裁’,那么最终结果将是两败俱伤。目前来看,在积极抗辩的同时,中国政府应该协助光伏业开拓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特别是尽快启动国内市场。而光伏业也应加强自律,建立健全市场规则,实现行业的健康、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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