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补贴费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困难大学生就业
2012-08-07 15:54:35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青岛市出台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对按政策每招聘一名大学生给该单位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招用一人,每月可享受708元的补贴,其中社保补贴508元,岗位补贴200元。同时,补贴申领次数也由原来的每年一次,改每半年申领一次。
据了解,青岛市出台的补贴政策,扩大了就业补贴对象的范围。增加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这个群体,其中包括派遣期内本市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持有《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超出派遣期一年内仍未实现初次就业且未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此外,该市新政策还压缩了各环节的审批时间,由原先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用人单位账户。
据了解,青岛市出台的补贴政策,扩大了就业补贴对象的范围。增加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这个群体,其中包括派遣期内本市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持有《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超出派遣期一年内仍未实现初次就业且未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此外,该市新政策还压缩了各环节的审批时间,由原先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用人单位账户。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