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你我守护
2022-06-22 16:36:54 来源:一闻网 评论:0 点击: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关于这个特殊的节日,你知道多少呢?作为军校学员的我们,又应该了解些什么呢?来看看下面这些知识,一起学做“安全卫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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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背景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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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含义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诸多领域,要求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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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家安全教育日的重点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通知,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一大重点,是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着重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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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些什么?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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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为切实增强全体官兵国家安全意识,大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学员牢固树立安全观念,激发学员使命责任,为国防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各校区组织学员参观国家安全教育展板
国安民心安,家全万事全。国家安全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只有全民共同努力,国家安全才能得到切实维护和有力保障,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守护我们的国、我们的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者:苏力德 林佳徐 周云豪 黄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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