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大学实行电子学籍注册
2014-08-30 10:26: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教育部29日发布的《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9月1日起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在校生学年及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此外,对2014年特殊类型录取新生,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发现问题的不予学籍注册。
新生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针对新生,办法规定高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按照特殊政策录取的学生应标注其录取类型。
对在校学生,办法要求他们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学年电子注册,这包括在校生新学年注册(含注册学籍、暂缓注册等)和上学年学籍变动(含留级、降级、跳级、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等)、学籍记载(含学业考试情况、社会实践情况、奖惩情况等)、学籍注销(含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以及学生取得的其他证书(含肄业证书、学习证明等)的标注。
办法规定,高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应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办法强调,高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并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
严禁在报到环节更改学生专业
教育部表示,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发现问题的不予学籍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同时,教育部严禁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比如,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不得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严禁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已经注册学籍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学籍。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应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教育部提示广大高校新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届时将对学生本人开放新生学籍信息网上查询。未在规定时间查询到学籍信息的新生,国家将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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