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的个体化:3000年未有之大变局
2012-08-24 09:06:07 来源:雅虎 评论:0 点击: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人类学家阎云翔先生的《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虽然出发点仅仅在于通过其学术田野考察,指出中国社会在1978年之后所出现的重大变迁,然而,他实际上在有意无意之间,已经揭示了中国社会最大的事件:在中国历史上,个人第一次能够从社会、国家、群体之中脱离出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个体”。无论从传统意义上而言,还是从1949年之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意义上而言,这才是真正的“3000年未有之大变局”。
不过,阎先生仍然不无遗憾地指出,中国社会的这种个体化,乃是一个并不彻底、也与西方社会迥异的进程。“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的意识堪称是个人主义最重要的基础。……个人主义也包括自我约束的一面,意识到其他个体的平等权利,从而促进其他核心价值的发展,如平等和自由。换言之,个人主义不仅关注自我,它还调整着自我与其他平等个体之间的关系。”阎先生认为,国家严格管控的个体化进程、对西方个人主义的误解以及无法提供个人化之后重新定义社会义务的“再嵌入”,导致了中国目前的个体化危机重重。
中国在1978年开启了市场化的道路之后,在30多年的时间里,结合全球化,创造了全世界未曾有过的经济奇迹。穷其根底,无非就是解放了束缚在个体身上的包括政治、经济上的重重限制,使个人能够在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中寻求个人的发展路径。
然而,30年之后的今天,部分地归因于全球经济的困境,中国已经陷入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双重困境之中。上层结构几乎已经穷尽了政策的边缘,在推动内需方面仍然无大进展;而在社会层面,官民之间龃龉日深,民间各阶级之间矛盾已经明晰;法制化建设经年累月,未有进益;宗教与伦理虚空,拜物成为通常现象。这一切,几乎都可以从这个不彻底的个人化之中找到答案。
细读书中对于个体化进程的描述,便可以发现中国的个体化进程自始便有三重魔障:
缺乏秩序的个人化。1978年开始的市场化进程,乃是中国摆脱困境努力的开始,方法与原则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与开放。这种无序导致改革无方向,开放无目标,于是成为一艘不知所终的航船。随着经济政策对个人的松绑,个体惟有随波逐流,在这个庞大的航船上各自求生。社会的总体无方向,个体自然无目的。整个社会的每个个体的各自为政,促发了全体社会的原子化。
自私的个人化。由于改革开放并无一个总体目标,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的虚无,无法形成社会总体进化的共同福利的实质性终点,这也就意味着公共领域建设的虚无性和临时性。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政策选择和制定,注定无法形成社会共识,于是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也就无从形成。看不到共同目标的个人的选择便是最大化个人利益,罔顾社会总体福利和他人的平等权利。因此,也就自然形成了今天一切向钱看的最低等级形态的社会伦理共识。
组织缺位的个人化。个人化的普遍演进,同时也就意味着国家力量的退却,从而形成一定程度的公民自治社会。公民自治社会的典型形态就是公民自由组合成为各种力量,与政府、企业、其他公民组织之间进行博弈,从而寻找自我社群的整体利益,客观上推进总体的社会福利。但是,中国的个人化进程却与国家严守控制领域同步。这意味着一方面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程度增加,同时国家直接管控个人的形态却没有放松。缺乏中间组织的原子化的个人,一方面增加了与国家之间摩擦的机会,却根本无从保障和稳定个体的利益;另一方面,社群共同利益的缺乏,也就使所有个体对于自我利益的防守更加严重,原子化运动更加强烈,国家整体的离心力越大。
虽然国家不断地通过包括宣扬民族主义、增大个人利益空间和机会、部分修补社会法制缺漏等等方式来凝聚总体向心力,提振国家发展动力,但是收效却越来越小,空间越来越狭窄。
在以往的多次发动社会变革的时候,许多人都往往提出所谓改革进入深水区,或者是面临改革瓶颈问题等等。然而在以往的数次发动之中,中国往往都能够再次找到发展的空间和动力,就在于中国对于个体的解放都能够寻找到新的空间。
不过,此次面对全球化放缓的压力,中国已经很难再寻找到新的杠杆,必须重新启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因为中国社会的个人原子化运动已经到了一个危险边缘,社会凝聚力几乎丧失,发展的动力马达迹近停摆,而逃离成为重要的选择了。
重启中国发展动力,就意味着必须使中国已经普遍化的个人化进程固定化与彻底化,使个人不仅仅在国家严格管控中脱离出来,并且建设公共化的秩序与价值观,提供“再嵌入”的可能性,实现公民自治的社会。
公共秩序和公共伦理的建设。所谓的公共秩序,乃是全民性的秩序规则。精英化的国家管理固然是全球性认同的政治管理方法,但是政治机会的均等性却同样也是一个前提。中国目前所采用的乃是一种类科举制度的官员选拔方式,这与现代社会个人化是不相符合的。个人化恰恰所要求的乃是每个个体都有充分与自由的话语权,在政治领域的失语乃是个人化不彻底的一个重大体现。公共秩序的涵义并不是国家主动地提出社会建设的一些话题并给于实施,而在于每个个体对于公共秩序的重大事件都参与与发言的权利。
同样地,公共伦理的倡导也并不是国家提出一系列的公共伦理原则,而后要求个体遵循与顺从,而是社会中个体的大多数所共同认可的伦理原则,通过国家的力量给于背书和支撑,才能够通行下去。
因此,所谓公共秩序和公共伦理,其实也就是政治管理、法律制定、政策执行等一系列公共领域的公开化、制度化和民主化。
缺乏公共秩序和公共伦理的现代化、个人化所能够导致的,无非是社会的崩溃与解体而已。
个人化的平等。由于在个人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国家力量的影响,因此中国的个人化进程充满了不平等的元素。国家意图通过经济政策的松绑,从而发动个体能动性,推动全体经济的发展。但在这个过程中,却有多重因素反而加剧了个人之间的不平等:国家掌握一大部分的经济资源,由国家所任命的个体掌管;部分人掌握了国家管控的经济资源,从而实现了个人利益。个人化的不平等都是在国家管控之间形成的。社会上目前的不平等来源几乎全部来自对资源控制的不平等。资源不平等不仅仅导致了结果的不平等,而且导致了机会的不平等。因此,必须通过对资源控制的开放,使所有个体实现机会的均等化,才能实现个人化的平等。这恐怕才是真正消除所谓的仇富或者仇官情结的真正方式。
这种资源控制的不平等,事实上才是真正使得内需乏力的祸首,同时也是目前经济发展乏力的内在原因。私营企业根本无从获得与国营企业竞争的元素,个人根本无法与国家控制对抗,内需如何发动?
开放公民组织,实现公民自治。个体与政府的冲突、个体与个体的冲突,基本上都来自于保卫个体利益的个人根本没有任何其它的途径与居于强势地位的国家、企业、组织或更强大的个体之间进行博弈,于是惟有依靠自私的个体力量进行反抗。这种反抗一旦没有结果或者损失重大,就有可能演变成极端,或者形成一个暴力的团体进行集体对抗。一个社会的公民组织原本是处理公民日常行为和化解日常矛盾的重要力量,他们也往往是通过和平的方式与国家或企业博弈,来获得整个社群利益的缓冲性力量。公民自治组织并非总是处在于国家对抗的状态之中,而毋宁说他们更加愿意通过与国家的合作与协调来运行。公民自治组织也会有效地消解个人的原子化状态,免除社会解体的忧虑。
中国社会的个体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个体化所带来的社会阶级与阶层分化,不稳定因素的增加等等,却是个体化所不可避免的附生。欧美等现代化国家,几乎都是通过公共秩序的建设、公民组织的发展和社会机会均等的方式,消解了个人化的负面影响。虽然不尽完美,但毕竟是可行之道。中国的社会已经进入到了现代化的边缘,而个人化所推导出来的结果已经摆在眼前。或者进入现代社会,或者逆流回到全民控制,选择项并不多,而时间,也并不宽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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